在线人数
1650
Tax100会员
33460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广西
›
春雨润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个体户应纳税所得额不超 ...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205
|
回复:
0
春雨润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个体户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个税减半!
[复制链接]
广西政策君
广西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18376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18376, 距离下一级还需 70512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18376, 距离下一级还需 70512 积分
积分
18376
发消息
2021-8-8 01: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梧州税务
标题:
春雨润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个体户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个税减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OTkxODA5OA==&mid=2651760535&idx=1&sn=7df0401e0ad6acbb5ec0ff07e653a1d4&chksm=8b010feabc7686fce7ca9d8d81f18a8603e2b0b810931fdb932971b9f954b0501139e946b03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8-07
二维码:
-
2021年4月出台的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优惠政策受到了广大个体户的热切关注,请您关注以下内容,将会帮助您用好、用对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
关注点一:
优惠政策施行的起止时间!
——本优惠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2年12月31日终止执行。这个时间都是指税款所属期。
关注点二:
发文前已多缴的税款可退还!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的规定,2021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前,个体户已经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关注点三:
优惠政策适用的征收方式!
——不区分征收方式,都可以享受!
关注点四:
在预缴环节即可享受减半优惠!
——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
【举例说明】
4月份预缴申报第一季度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则截至3月31日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就可以享受减半优惠。当年度以后期间预缴申报时以此类推。
【需要注意】
若个体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举例说明】
老张2021年同时经营某个体户奶茶店和某个体户米粉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60万元和50万元,已经分别享受了减半优惠,那么老张在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可以享受本项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余下10万元(60+50-100)不享受这项减半优惠。
关注点五:
减免税额的具体计算方式!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举例说明】
老王是残疾人(非重度),经营个体户客多多小吃店,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假设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3250元,那么老王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80000×10%-1500)-3250]×(1-50%)=1625元。
也就是说,老王经营这家个体户因为享受了这项新的优惠政策,可以少交1625元个人所得税。
关注点六:
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
——按规定计算出来的减免税额,应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需要注意】
如果您是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系统操作提醒】
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者WEB端办理业主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填写报表后想要保存时,系统提示校验不通过无法保存(如下图所示)。
【解决方法】
第一步,您点击“确定”按钮关闭该信息提示,双击业主的名字进入投资者明细表;
第二步,在您要保存的投资者明细表中,点击“减免税额”栏次右侧“小红笔”图标进入到附表界面;
第三步,在附表界面,“减免事项”选择“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减免性质”选择“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系统自动计算出“减免税额”;
第四步,确认数据无误后,分别点击附表及投资者明细表的“确定”,然后继续下一步常规操作即可。
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
来源:广西税务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