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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来看,创业就业专属税收优惠!2分钟为您讲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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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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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4 01:4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四川税务
标题: 退役士兵来看,创业就业专属税收优惠!2分钟为您讲清楚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DMzMjY1Nw==&mid=2650818753&idx=3&sn=8099de9d5c0d7b36770b96c5fdc9820f&chksm=bd38b95f8a4f3049d1afa7e44a89540e90246ae04e6f7d87a221dd8651f9b5aecc8215ad430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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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红的八月致敬“最可爱的人”!税务小诸葛送上税收优惠锦囊,快来看吧!

为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
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联合发布
《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我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将每户每年扣减标准提高至14400元。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我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将每人每年扣减标准提高至9000元。

这些注意事项要关注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申报时,注明其退役军人身份,并将《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留存备查。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将以下资料留存备查:1.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2.企业与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企业工作时间表。

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制作:绵阳税务

四川税务

微信号:sichuanshui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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