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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延长至8月25日!江苏税务抗疫纾困6项新举措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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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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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3 19: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宿迁税务
标题: 【公告】延长至8月25日!江苏税务抗疫纾困6项新举措来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DE2Mjg4MA==&mid=2649785596&idx=3&sn=5c59ef21352c15d531136cfebf63ede5&chksm=87ac5dd3b0dbd4c5efd35d1dbb9bd4230a74faf883a69bc765c67d8ad99ada242906e5ee311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8-02
二维码: -

7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分别出台《关于支持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工作的通知》,在延期申报、简化流程、涉税信用等方面推出具体举措,确保纳税人、缴费人税费办理秩序有序稳定,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全省2021年8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8月25日

二、在全省办税服务场所(含自助办税设备)办理实名认证事项的,暂不要求进行“刷脸”验证。

三、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含个人独资企业),因疫情原因导致实际生产经营受影响的,税务机关将以“不见面”的方式、按简易程序办理申报税额的调整。

四、因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

五、因疫情影响至8月25日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在及时向税务机关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后,按规定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

六、因疫情影响需要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只需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即可办理。按规定需提交的所有银行存款账户对账单复印件,只需提供银行账户网银电子截屏、照片或电子账单。采取邮寄方式报送材料,因特殊情况暂无法加盖公章的,可先履行签字确认手续,待特殊情况消除后,再行补正。


同时,推荐大家使用“非接触式”渠道办税缴费,随时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江苏税务”,第一时间查收《友情提示》、《办理攻略》等贴心指南,更安全!更快捷!更方便!
编校人:张翔
审核人:孙晓东
来 源:江苏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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