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确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是指导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习近平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立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和根本问题,提出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命题、新思想、新论断,为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宝库增添了新篇章。税务部门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决定》和习近平同志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开创依法治税工作新局面。 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是依法治国在税收领域的具体体现。税务部门必须站在历史和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税收法治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推进依法治税的使命感、责任感。 依法治税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税法是否科学完善、能否得到有效实施,直接反映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部署税制改革和税收工作,使税收职能作用不仅仅局限在经济领域,而是拓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诸多领域,更深地参与国家治理的各个方面,成为治国理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推进依法治税,有助于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加速税收治理现代化进程,并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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