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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组建“一函两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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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2 15:3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工会组建“一函两书”制度

来源:重庆日报

链接:https://ishare.ifeng.com/c/s/7qnwbSY896C


什么是“一函两书”制度

“一函两书”制度是为了进一步破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会组建难、职工入会难等突出问题,对符合建会条件而不愿意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依法发出“一函两书”,督促及时建会而设立的制度。


出台“一函两书”制度的意义

破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会组建难、职工入会难等突出问题。


“一函两书”针对的重点人群

解决农民工相对集中的货车司机、快递员、护工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商场信息员、网约送餐员、房产中介员、保安员等群体以及规模以上和职工100人以上企业依法建会。


“一函两书”制度设立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国工会章程


“一函两书”的构成

《工会组建意见函》《工会组建法律监督检查意见书》《工会组建法律监督检查建议书》


“一函两书”制度如何实施

由区县总工会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工会组建意见函》

《工会组建意见函》是工会组织依据《工会法》《劳动法》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应依法进行工会组建的告知函。

《工会组建意见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一般由用人单位的上一级工会发出,并于15个工作日以内报送区县总工会备案。用人单位收到《工会组建意见函》后对整改意见存在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充分说明理由;理由成立的,发函工会应当撤回《工会组建意见函》。


《工会组建法律监督检查意见书》

《工会组建法律监督检查意见书》是对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工会提出的整改意见或者拒收《工会组建意见函》时,由区县总工会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发出的应依法进行工会组建的警告通知。《工会组建法律监督检查意见书》由本级工会负责人签发,并于15个工作日内报市总工会备案、存档。

《工会组建法律监督检查建议书》由区县总工会以书面形式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的提请调查处理的建议。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工会提出的整改意见或者拒收《工会组建法律监督检查意见书》时,由区县总工会向市总报备同意后,由区县工会负责人签发《工会组建法律监督检查意见书》,以书面形式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的提请调查处理的建议。同时,各级工会应当积极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用人单位违法问题。


如何落实“一函两书”制度

全市各级工会要紧密结合自身职责,主动加强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协作,切实发挥好各方面积极性,协调推进,形成合力。区县总工会应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跟踪问效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部署,分管领导督促检查,职责部门抓好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一函两书”制度。


今日工会专刊记者 李爱辉 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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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2021-8-2 17: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建立和推行“两书”制度的通知
来源:中工网   2016-12-29

各市直工会: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工会组织主动依法科学维护职工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总工会研究决定在全市建立和推行《工会维权意见书》、《工会维权建议书》(以下简称“两书”)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能,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增速换挡期、改革开放攻坚期和社会矛盾多发期,劳动关系呈现新的特点,职工维权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依然艰巨。“两书”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工会组织主动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构建社会化维权大格局;有利于凝聚力量、化解矛盾、调动职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两书”制度的实施,使各级工会组织能够更加主动地围绕党委工作中心,促进经济发展,服务职工群众,形成一个主动调研、主动反映、主动协调、主动服务的维权模式,增强工会影响力和感召力,不断推动工会工作和工会事业开创新局面。


  二、主要内容
  《工会维权意见书》是工会组织对本级或下级用人单位存在的侵害或可能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工会维权建议书》是对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工会提出的整改意见或者拒收《工会维权意见书》时,由市总工会或区(市)总工会(含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总工会、青岛红岛经济区总工会,下同)以书面形式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的提请调查处理的建议。


  “两书”制度应突出维权实效,切实促进用人单位依法落实职工民主政治权利、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组织和代表职工行使平等协商的权利、职工劳动经济权益、职工劳动安全卫生和生命健康权利、职工精神文化权益和社会权利、促进社会平等和女职工、困难职工、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特殊权利、工会资产所有权等。


  三、工作程序
  “两书”制度的建立和全面实施由市总工会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一)《工会维权意见书》一般由基层工会发出,并于2个工作日以内报送上一级工会备案;必要时由基层工会的上级工会发出,重要事项或重大问题可由各区(市)总工会发出,并报市总工会备案、存档。用人单位收到《工会维权意见书》后对整改意见存在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充分说明理由。理由成立的,工会应当撤回《工会维权意见书》。
  (二)《工会维权建议书》由市总工会或各区(市)总工会发出,由本级工会主席或副主席签发,并报市总工会备案、存档。
  (三)各级工会组织发出《工会维权意见书》后,应当督促用人单位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回复工会。若用人单位拒不接受《工会维权意见书》,或在限期内用人单位仍不履行的,由本级工会组织逐级报送至有权签发《工会维权建议书》的工会组织审核处理。各级工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用人单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


  四、相关要求
  (一)为贯彻落实好“两书”制度,市总工会专门成立领导小组(附件1),市总各部门要紧密结合自身职责,加强与行政职能部门的协作,注重信息收集、预警研判,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市全面推行“两书”制度。
  (二)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两书”制度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密切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周密部署、扎实推进。要指定联络员,主动做好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对用人单位侵害职工权益,可能引发的群体事件的苗头及时按级上报。
  (三)各级工会要发挥监督组织和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对用人单位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广泛发动职工,通过“12351”职工维权热线、微信、微博、QQ群等渠道进行反映。
  (四)各级工会要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实践,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办法,创新工作思路和途径,做好“两书”制度的档案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并将“两书”的实施情况按规定及时向上一级工会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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