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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 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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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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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2 05:3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成都税务
标题: 视频 | 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ODM4OTMwNQ==&mid=2650259313&idx=4&sn=eeb0250ece922ccd68b13ee3efec5202&chksm=88914327bfe6ca3193dc972dba64e31131eab0a3b3a899dab51e1a39e2e3143ac262bc7cb74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8-01
二维码: -






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
申报表整合啦
快跟着蓉妹儿一起去看看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第20号
关于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
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
自2021年8月1日起
在全国推行增值税、消费税
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和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的整合工作

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
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原《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不再使用

增值税申报变化
那么增值税申报变化有哪些?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的变化有三点:

01

在原主表增加
第39栏至第41栏“附加税费”栏次

02

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3栏
“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
拆分为第23a栏“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
和第23b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

03
增加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的变化
同样有三点:

01

在原主表
增加第23栏至第25栏“附加税费”栏次

02

将原主表相关栏次名称
调整为更准确的表述
将第2、5栏次名称由原税务机关代开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调整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将第3、6、8、14栏次名称
由原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调整为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03
增加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
(附加税费情况表)

消费税申报变化
消费税申报的变化有两点:

01

将原分税目8张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主表
整合为1张主表
基本框架结构维持不变
包含销售情况、税款计算和税款缴纳三部分
增加栏次和列次序号及表内勾稽关系
删除不参与消费税计算的
“期初未缴税额”等三个项目


02

将原分税目的22张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附表
整合为7张附表
分别是4张通用附表
1张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填报的专用附表
2张卷烟消费税纳税人填报的专用附表

如何进行申报
我们以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为例
纳税人填写增值税、消费税相关申报信息后
自动带入附加税费附列资料附表


纳税人填写完附加税费其他申报信息后
回到增值税、消费税申报主表
形成纳税人本期应缴纳的
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


增值税、消费税、附加税费申报同时完成
且上述表内信息预填均由系统自动实现

注意事项
按月度申报的纳税人
申报缴纳所属期2021年7月及以后的
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
适用本公告
按季度申报的纳税人
申报缴纳所属期2021年第3季度及以后的
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
适用本公告
对纳税人调整以前所属期税费事项的
按照相应所属期的税费申报表相关规则调整


来源:成都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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