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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学堂之《溪发说税》: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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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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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3 10:5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三明税务
标题: 微学堂之《溪发说税》: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NTQzMzIxOQ==&mid=2650237563&idx=2&sn=1324b7d5ea3a3174497413916fd5f9e7&chksm=87735e17b004d7015b51accb8772d4be1541a95aae4a28d761ccff5ae06fa9ec099c0b59e16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6-02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平井桃桃桃 于 2020-8-10 15:09 编辑

林溪发老师的《溪发说税》
每一期的时长,仅30多秒
别看时间短,内容可丰富啦!
轻松让您了解税收知识,解答您心中的税收疑惑。

林溪发老师是有着二十五年财税实践经验的厦门大学会计专业硕士校外导师,他是资深的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评估师。多年的培训经验,一定能够帮助小伙伴们解答心中的税收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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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五星级酒店,2020年2月取得住宿收入人民币15万元,需要缴纳增值税吗?请关注《溪发说税》第62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吗?》。
本视频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办税的依据;同时欢迎您对本课程提出意见建议。

本期编辑:市局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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