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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税务@所有人:契税上涨?辟谣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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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1-7-31 00: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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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鹰潭税务
标题:
鹰潭税务@所有人:契税上涨?辟谣来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NTg5NjU0OQ==&mid=2665294549&idx=1&sn=3a2f1fd07549cb603ad5cd8cc87cbcbd&chksm=84f976dfb38effc972c2a3b21ccc3ed0ac1b01d16a0b2f7129d96adce5b7560a2ff1001f7ab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7-29
二维码:
-
鹰潭税务
关于契税
的一些问题解读
近期,小编发现很多群众对即将施行的契税政策有一些不明白的地方,某些不良中介趁机散播“契税上涨”等谣言反向营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结合新税法实施,
鹰潭税务对群众关心的问题解读如下:
什么是契税?
契税,
是指国家在不动产(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契约),以及所确定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权属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我省目前契税适用税率是多少?
基准税
率:1998年1月19
日
出台的《江西省契税实施办法》(赣府发【1998】2号)规定,
我省契税适用税率为4%。2015年5月18日
,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决定对我省契税税率做出如下调整:单位或个人以购买、赠与等形式取得住房的,契税适用3%;其他情形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契税适用税率为4%。
2016年4月19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地方税务局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对我省契税税率进行进一步调整:对承受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非住宅的纳税人(即购买一手非住宅),其基准税率由4%降至3%,纳税人承受住宅的契税基准税率保持3%不变,承受土地及其他非住宅(即购买二手非住宅)的契税保持4%不变。
这是我省目前适用的契税基准税率。
优惠税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16年2月17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规定: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简称《契税法》)实施后,契税适用税率是不是要上调?
《契税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三条规定:
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对于《契税法》授权我省确定契税具体适用税率事项,2021年7月28日,《江西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方案》已获批准,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我省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与目前适用的基准税率相比,最大的变化是,承受土地及其他非住宅(即购买二手非住宅)的契税降至3%。
《契税法》实施后,契税优惠税率会不会取消?
《契税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目前,涉及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仍按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23号)执行,《契税法》不会影响个人享受购买住房契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个人购买住房的契税优惠税率保持不变。
来源:市局财产和行为税科
编发:市局纳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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