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674
  • Tax100会员 33460
查看: 344|回复: 0

【您想了解】包装物的涉税处理,了解一下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4259
2021-7-28 19:5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奉贤税务
标题: 【您想了解】包装物的涉税处理,了解一下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Dk3NDk2MQ==&mid=2650302287&idx=3&sn=e4feac285bb0f7f14b1b2879919c7acc&chksm=bece43d189b9cac7f9a488db7b7186a4502f631f420f451d7c7cd8639dc2610642791d453245#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7-26
二维码: -

点击左上方奉贤税务关注我们
包装物的涉税处理
了解一下

包装物是为包装本企业产品而储备的各种容器,其形式多样,各种形式的包装物销售及收取的押金,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在征收上有所不同。
随同产品出售的包装物
一、消费税
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财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二、增值税
增值税计税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因此,随同产品出售的包装物计入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三、 企业所得税
企业在销售货物连同包装物一起销售时,作为销售收入的组成部分,应征收企业所得税。
押金形式的包装物
一、 消费税
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12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特别注意:
酒类包装物押金有特殊的规定:酒类产品(除啤酒、黄酒)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二、 增值税
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或超过一年(含一年)以上仍不退还的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在计算押金时要注意,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纳税人自己或代其他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
三、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上对包装物押金的规定较为简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应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征税收入。
来源:上海税务
编发:奉贤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奉贤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

热点回顾
1.【征期必看】本市11税(费)种综合申报来啦!操作手册一本通请查收
2.【综合申报】税(费)种综合申报电子税务局操作问答来啦
3.【春雨润苗】5月1日起施行!税务总局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征管问题(附解读)
4.【一问一答】 不用打电话,12366高频问题解答(第九期)
5.【奉贤税务】嗨!小贤?剧场(第十九期)夫妻之间产证更名要交契税吗?
6.【春雨润苗】税务总局发布《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指引》


351_1627473319872.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