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962
  • Tax100会员 33730
查看: 758|回复: 3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

1432

主题

3090

帖子

9628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9628
2020-4-20 11:3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3031621/content.html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7-12-29
政策解读: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60/c3029469/content.html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本帖最后由 刘邦明 于 2020-4-20 11:36 编辑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5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的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 货物运输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docx (14.93 KB, 下载次数: 425)

点评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3031621/content.html  发表于 2020-4-20 11:3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32

主题

3090

帖子

9628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9628
 楼主| 2020-4-20 11:3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公告》的解读

  一、 相关背景
  按照现行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大多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向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作为公路运输主体,社会个体车辆多为小规模纳税人,其经营灵活,流动性强,跨区域运输普遍存在,其在异地开展运输业务时,如果无法及时出具发票,容易对其经营造成影响。针对上述情况,我们积极研究制定了《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纳税人提供开票便利。
  二、《办法》的具体内容
  《办法》主要明确了以下事项:
  第一,明确了适用主体为在中国境内提供公路货物运输和内河货物运输的小规模纳税人,且具备相关运输资格并已纳入税收管理。
  第二,明确了纳税人可在税务登记地、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或运输业务承揽地中任何一地,就近向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三,明确了纳税人在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时,应向代开单位全额缴纳增值税;后续发生填写错误、服务中止、折让等情形,需要办理作废、红冲、重开、退税等事宜,也应由原代开单位予以办理。
  第四,明确了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本地和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数据监控和分析。
  第五,明确了纳税人申请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提交的资料、纳税申报、纳税期限、主管税务机关征管职能等其他事项。



点评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3031621/content.html  发表于 2020-4-20 11:3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