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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职工医保征缴业务受理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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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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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23 17:0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漳州税务
标题: 关于变更职工医保征缴业务受理期的公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DEyNDAxOQ==&mid=2650897755&idx=1&sn=e732bcf64b80a030525e93f7ace3f354&chksm=8ba6bfc7bcd136d133b35c1557d0d4ed3ea5ad28a7dacb9b5e917f35113ca0e2770f13beebd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7-23
二维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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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职工医保
征缴业务受理期的公告
为保障全省医保通办业务顺利开展,防范转移接续中的断保风险,实现自2021年9月起我市职工医保费与省内其他地市同步征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当月划拨的目标,我市将开展职工医保征缴业务受理期变更工作。

01
变更步骤
(一)第一阶段
1.业务变更:
(1)2021年8月5日至15日,医保经办机构受理8月份当期的征缴变更业务,8月15日24:00前完成医保系统封账并发送至税务部门。
(2)2021年8月16日至25日,医保经办机构受理9月份的征缴变更业务,9月5日24:00前完成医保系统封账并发送至税务部门。
2.医保费征收:
(1)8月6日税务部门开始征收所属期7月份的职工医保费。
(2)8月16日税务部门开始征收所属期8月份的职工医保费。
(二)第二阶段
2021年9月6日至25日,医保经办机构受理10月份的征缴变更业务。税务部门9月6日开始征收所属期9月份的职工医保费。以后月份经办机构业务受理期及税务部门征收扣款时间以此类推。

02
保障措施
此次变更临时设置四个月的变更过渡期(2021年8月-2021年11月)。过渡期内,因业务期变更问题导致的参保人员医保待遇限制问题,医保经办部门通过补收保费、手工补报销等方式,确保参保人员在过渡期间的待遇不受影响。

03
提醒事项
为推进变更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参保单位及时存足7月、8月的医保费以便正常扣款。

04
咨询方式
市医保中心直属管理部:2041245、2031096、2027822、2031760
芗城管理部:2966901、2966903
龙文管理部:2165522、2165523
龙海管理部:6558199
台投区管理部:6776209
漳浦管理部:3205599
古雷管理部:3881459、3882459
云霄管理部:8528319
诏安管理部:3359226
东山管理部:5881120、5868176
南靖管理部:7827746、7828600
平和管理部:5217938、5556263
华安管理部:7365720,7365740
长泰管理部:8328157、8328112
高新区管理部:6069556、6069559

特此公告,感谢支持。
漳州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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