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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一点通|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这样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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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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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22 00:2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深圳税务第三分局
标题: 办税一点通|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这样申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zNzI2MzcwNg==&mid=2650418089&idx=2&sn=007d1b8ce9647e252d224d8a4d5e6532&chksm=f0c5c59cc7b24c8a46b0837002c5468ad6f5c037a7e9f1bf9e7e0ca8756f0b86ccbbb19d3af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7-21
二维码: -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1〕14号),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明确自2021年8月1日起,全面推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工作
  报表整合后,如何进行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请看权威解答↓

新启用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中,附加税费申报表作为附列资料或附表,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申报的同时完成附加税费申报。
  
  具体为纳税人填写增值税、消费税相关申报信息后,自动带入附加税费附列资料(附表);纳税人填写完附加税费其他申报信息后,回到增值税、消费税申报主表,形成纳税人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数据。上述表内信息预填均由系统自动实现。
往期回顾
?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具体是指哪些报表?
?注意!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后,原附加税费申报表不再使用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深圳市税务局
第三税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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