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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之声》丨8月1日起全面推行增值税、消费税 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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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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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21 01:5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湛江税务
标题: 《税务之声》丨8月1日起全面推行增值税、消费税 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1MTU2MjM5NA==&mid=2247535249&idx=3&sn=3fb5920a417b6b966fb65810ad6cf02d&chksm=e9f31a64de84937291aab56b9eaebea3c6b93f567987608e29859206e988fd96e53447ae10ef#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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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之声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申报负担。本期税务之声为大家介绍相关内容。



为什么要实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
■ 答: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消费税时,应一并申报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为了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高办税效率,提升办税体验,税务总局在成功推行财产行为税各税种合并申报的基础上,实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主要是有以下几个目的:
一是优化办税流程。附加税费是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加征收的,附加税费单独申报易产生与增值税、消费税申报不同步等问题,整合主税附加税费申报表,按照“一表申报、同征同管”的思路,将附加税费申报信息作为增值税、消费税申报表附列资料(附表),实现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信息共用,提高申报效率,便利纳税人操作。
二是减轻办税负担。整合主税附加税费申报表,对原有表单和数据项进行全面梳理整合,减少了表单数量和数据项。新申报表充分利用部门共享数据和其他征管环节数据,可实现已有数据自动预填,从而大幅减轻纳税人、缴费人填报负担,降低申报错误几率。
三是提高办税质效。整合主税附加税费申报表,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税额自动计算、数据关联比对、申报异常提示等功能,可有效避免漏报、错报,有利于确保申报质量,有利于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通过整合各税费种申报表,实现多税费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提高了办税效率。

如何进行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 答:8月1日起全面推行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后,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申报时,填写增值税、消费税相关申报信息后,自动带入附加税费附列资料(附表);纳税人填写完附加税费其他申报信息后,回到增值税、消费税申报主表,形成纳税人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数据,就同时完成了附加税费申报。前面所说的表内信息预填都是由系统自动实现的。

申报表整合施行后原附加税费申报表还可以使用吗?
■ 答: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后,不仅对申报表进行了改进,而且对支撑申报的信息系统和电子税务局进行了功能的优化和完善,覆盖了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申报的所有场景。因此,申报表整合施行后,原《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不再使用。

申报表整合后,消费税申报有什么变化?
■ 答:新申报表中,除实行主税附加税费合并申报外,消费税申报也进行了简并优化。
一是将原分税目的8张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主表整合为1张主表,基本框架结构维持不变,包含销售情况、税款计算和税款缴纳三部分,增加了栏次和列次序号及表内勾稽关系,删除不参与消费税计算的“期初未缴税额”等3个项目,方便纳税人平稳过渡使用新申报表。
二是将原分税目的22张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附表整合为7张附表,其中4张为通用附表,1张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填报的专用附表、2张卷烟消费税纳税人填报的专用附表。

《公告》实施后申报时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 答:《公告》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按月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1年7月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公告》。按季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1年第3季度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公告》。纳税人调整以前所属期税费事项的,按照相应所属期的税费申报表相关规则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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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
供稿:湛江市税务局办公室
编发:湛江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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