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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跑一次”办税指引轻松学之“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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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20 02:4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东城税务
标题: “最多跑一次”办税指引轻松学之“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报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OTE4MzQ3Mw==&mid=2654819020&idx=5&sn=61de0b6f7c7b4fb6e999dfe05936de03&chksm=80aa7b52b7ddf2441c5979477767032dc51f0da9d12bd7f8c8a69fd164e78f32435961a71045#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7-19
二维码: -

什么是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指定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目前,北京市税务局有174业务属于“最多跑一次”清单范围。


扫码查看
办税事项
“最多跑一次”清单
今天
我们第28期“最多跑一次”办税指引
就为大家介绍
“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报告”
01
申请条件
1. 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
2. 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 12 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3. 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4. 个人因非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取得的股票(权),实行递延纳税期间,扣缴义务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5. 建立年金计划以及年金方案、受托人、托管人发生变化的的企事业单位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情况。
02
办理材料
1. 实施符合条件的股权激励,个人选择递延纳税的非上市公司: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表》
2份

_
2
股权激励计划复印件
1份

_
3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等复印件
1份

_
4
激励对象任职或从事技术工作情况说明
1份

5
本企业及其奖励股权标的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1份

_

2. 实施股权激励,个人选择在不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缴税的上市公司: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延期纳税备案表》
2份

_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适用情形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上市公司初次办理股权激励备案
股权激励计划复印件
1份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复印件
1份

_

3. 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境内公司并选择递延纳税的被投资公司: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表》
2份

_
2
技术成果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
_
3
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协议复印件
1份

4
技术成果评估报告
1份


4.个人因非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取得的股票(权),递延期间扣缴义务人: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情况年度报告表》
2份

_

5. 建立年金计划以及年金方案、受托人、托管人发生变化的企事业单位: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表》
2份

_
2
年金方案复印件
1份

_
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方案备案函、计划确认函复印件
1份

_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表》
2份

_
2
技术成果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份
原件查验后退回
_
3
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协议复印件
1份

_

03
办理渠道
办税服务厅(场所)
各区(地区)办税服务厅地址,详见办税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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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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