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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优惠再升级,贵州税务教你如何正确填写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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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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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19 12:5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贵州税务
标题: 小微优惠再升级,贵州税务教你如何正确填写申报表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NjYwMDU5MA==&mid=2652373588&idx=4&sn=c180833c9c60dc42a191f0ea04e7b89e&chksm=84b26635b3c5ef23fbcb0e6c64abbe998a78e10dfbc56f174d68b6303a82364b662c39a8f0d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7-15
二维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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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2021年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作为按季申报小规模纳税人,您会正确填写申报表吗?为帮助大家及时正确享受优惠,税务人员就申报表如何填写结合案例进行了整理,大家一起看看吧!(以下案例中纳税人取得收入均开具增值税发票,且均为1%征收率)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案例:A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4-6月取得收入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454500元。由于其不含税销售额为454500/(1+1%)=450000元,未超过标准,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450000*3%=13500元。《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填写如下:

即:将季度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第10行“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栏;免税额对应填写在第18行有关栏次。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则专用发票部分应按规定纳税(但仍可以享受适用3%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普通发票部分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案例:B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4-6月取得收入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01000元、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353500元。由于其不含税销售额为(101000+353500)/(1+1%)=450000元,未超过标准。所以该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收入需缴纳增值税101000/(1+1%)*1%=1000元;因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增值税优惠,减征增值税101000/(1+1%)*(3-1)%=2000元。该纳税人普通发票部分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353500/(1+1%)*3%=10500元。《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填写如下:
即: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季度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第2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该栏次不含税销售额*3%填入第15行“本期应纳税额”栏,享受减征的部分(不含税销售额*2%)填入第16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栏。

特别提醒:如您是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第21行“本期预缴税额”应填入您代开发票时所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季度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第10行“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栏,免税额对应填写在第18行有关栏次。
同时,享受减征2%增值税优惠的部分应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两个案例中,如果您不是企业,而是个体工商户,那您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高免税销售额优惠的部分应填写第10行“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栏,免税额对应填写在第19行有关栏次。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不能享受提高免税销售额免征增值税优惠,但仍可以享受适用3%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优惠。

案例:C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4-6月取得收入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505000元。由于其不含税销售额为505000/(1+1%)=500000元,已超过标准,不能享受提高免税销售额免征增值税优惠。但因该纳税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优惠,减征增值税500000*2%=10000元。《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填写如下:

同时,享受减征2%增值税优惠的部分应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编发:贵州税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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