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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总额高达60万元!黄山市中心城区消费发票抽奖活动火爆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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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19 05: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黄山税务
标题: 奖励总额高达60万元!黄山市中心城区消费发票抽奖活动火爆开启!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MTMzNjQ4OA==&mid=2247501115&idx=1&sn=26b709857827d359910b795382cdee2e&chksm=9754697ca023e06a20bf5f3ae1529b43b5abed805674e9780ab919a58cf9729dccb03259cdb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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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记得索要发票 万元大奖等你来拿”
个人消费发票抽奖活动火爆开启
每月一期
一等奖每名奖励一万元

小编提醒买东西一定记得开发票 小发票也能中大奖哦
为进一步激发居民、游客消费热情,助力经济产业发展,黄山市税务局将对消费者个人在市中心城区发生的部分行业消费,以发票抽奖的方式进行奖励。发票抽奖活动于2021年7月正式开始,每月举办1期,每期奖金总额为10万元,共6期。

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
(税前,下同)
二等奖6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三等奖10名,各奖励人民币800元;
四等奖150名,各奖励人民币400元。

一、活动内容
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消费者个人在黄山市中心城区部分行业发生消费取得的发票,由市税务局导入抽奖系统后,组织随机抽奖。
二、抽奖范围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发票均可以参与发票抽奖活动:
1.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消费者个人在黄山市中心城区(参与活动的行业)发生的消费,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真实有效的实名增值税普通发票(含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卷式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定额发票、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及行政、企业事业单位团体消费取得发票不参与本次发票抽奖。
2.单份发票消费金额(价税合计)在100元以上(含100元)。
3.参与活动的行业包括:52零售业、61住宿业、62餐饮业、64互联网和相关服务、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1租赁业、72商务服务业、73研究和试验发展、74专业技术服务业、75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80居民服务业、81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82其他服务业、86新闻和出版业、87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88文化艺术业、89体育、90娱乐业。
三、抽奖时间
在每月度终了后20日内,启用“抽奖系统”,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公开进行发票抽奖操作,并由市公证机构进行全程公证与监督。
四、抽奖规则及组织实施
1.为确保发票抽奖活动公正、公平,“抽奖数据”由税务部门从纳税人上月开具的发票数据中提取并提供给公证部门。
2.由受邀参与现场抽奖活动人员启动“抽奖系统”进行抽奖,依次抽出四等奖150名、三等奖10名、二等奖6名、一等奖2名四个奖项的中奖发票代码、发票号码。
3.中奖信息在抽奖结束次日前,通过“黄山税务”微信公众号、黄山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中心城区办税服务厅公告。
五、兑奖事项
(一)兑奖时间。中奖消费者应当于开奖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兑领奖手续。超过兑奖期限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兑领奖资格

(二)中奖消费者到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屯溪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屯溪区个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税务窗口)(黄山市屯溪区徽州大道22-4号 联系电话:0559--2587043)办理兑奖手续,中奖奖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兑付。

(三)中奖消费者奖金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领取,办理领奖手续时,应当提供下列证件资料:
1.中奖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消费者,复印件留存备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提供中奖发票版式打印件)
2.与中奖发票记录的“购买方”信息一致的中奖消费者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消费者,复印件留存备查)
3.中奖消费者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复印件及开户银行名称;(原件查验后退回消费者,复印件留存备查)
4.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载明委托事项并由中奖消费者个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备查),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消费者,复印件留存备查)
5.以上复印件应经中奖人或代理人当场逐页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字押印后,由兑奖税务机关留存。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兑奖
1.兑奖人不能提供完整有效兑奖资料的;
2.开票信息不真实的发票;
3.票面严重破损、污染,发票代码、号码等主要项目内容不能辨认的发票;
4.有涂改痕迹的发票;
5.未加盖开票单位(经营者)发票专用章或加盖的印章与发票开具单位(经营者)不符的发票;
6.发票填开的“购买方”名称与兑奖人有效身份证明不一致的;
7.超过兑奖时限的发票;
8.代开的发票;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开具的发票;
10.黄山市税务局按照有关规定认定不予兑奖的其他情形发票;

温馨提示

发票购买方“名称”一栏一定要填写本人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一致)~~~

点击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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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征收管理科
编发: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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