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01 我单位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中货物及劳务栏次不能填写怎么办?
遇到此类情况,您可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模块查看税费种认定信息,如未核定货物及劳务类税费种认定信息,或该类认定信息已到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中货物及劳务栏次均不能填写。
如您单位发生了此类业务,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维护货物及劳务类税费种认定信息,并在电子税务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模块,先通过左侧“基础数据同步”功能同步基础数据,再进行申报。 PART 02 我单位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信息提示写征管系统失败,失败原因:当期申报的普通发票含税销售额合计***元,当期开具或者申请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税金额合计****元。相差金额**元;怎么办?
遇到此类情况,请您查看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中填报的数据,与实际开票数据是否一致,请您按照实际开票数据修改申报表后再重新申报。 PART 03 我单位环境保护税税源采集的数据有一百多条,系统是否有批量导入功能?如何操作?
可以,电子税务局支持批量导入。点击“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采集表(主表)”、附表1-附表4、“申报计算及减免信息”表中的右上角“模板下载”按钮,下载模板并填写数据后,点击“批量导入”进行导入。以“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主表)”为例
环境保护税税源采集列表
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主表) PART 04 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采集(主表)保存税源信息时提示:同一税源有效期内存在相同的排污许可证编号、排放口编号及污染物名称的税源,请重新选择污染物名称。如何处理?
该问题出现的原因为同一个税源编号、排放口编号以及污染物名称存在多条记录且税源有效期起止时间存在重叠。首先请确认污染物名称是否选择准确,名称无误则需修改税源有效期起止时间,然后再进行税源信息保存。 PART 05 我单位采集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时,填写了一条重复信息怎么办?
如确认采集的税源信息重复,可选中其中的一条,点击上方的“作废税源”(黄色按钮),作废一条即可。 温馨提示:大家在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各类税费业务时,如有操作类问题,可拨打技术服务热线96005656,或登录在线客服www.96005656.com提问;涉及政策业务问题,请拨打全省纳税服务电话12366,我们已安排专人为您答疑解惑。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