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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关注】开具专用发票后,如何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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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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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13 05:0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唐山税务
标题: 【重点关注】开具专用发票后,如何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TEzMjk5Mw==&mid=2649114319&idx=4&sn=167b5374bff078047ea752c916568c6c&chksm=8333a161b4442877838ab935f843d217f7644311be6478aa41fb61f641653b63eab09dbccfe8#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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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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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企业是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本期销售额不超过45万,但部分销售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A企业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正常可以免征增值税,但部分销售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专用发票对应的销售额需要缴纳增值税,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免征可以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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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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