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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跑一次” 事项——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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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10 05: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阜新税务
标题: “最多跑一次” 事项——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4OTQ0ODM1Ng==&mid=2247493711&idx=2&sn=711e14b9a1311e0a1b49b95a87345945&chksm=ec2da084db5a2992f507d5083c74bf984a3051c9f22d2800abd4f95e08aac9a2702464beacc0#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7-09
二维码: -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最多跑一次清单”范围内办税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需要注意的是,您的办税事项如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或者提交资料不完整的,则不适用“最多跑一次”。
  目前,辽宁省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有191项,建议纳税人优先选择“非接触式”网上办税渠道办理相关业务,实现“一次不用跑”。纳税人到办税缴费服务场所办理相关业务,各地税务机关将积极引导和辅导您优先通过“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区”办理有关业务。
  今天我们为大家介绍辽宁省税务局 “最多跑一次” 高频事项办事系列(三)

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

一、申请条件
一照一码户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向市场监管等部门申报办理变更登记。税务机关接收市场监管等部门变更信息,经纳税人确认后更新系统内的对应信息。
一照一码户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等非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1份
查验后退回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适用情形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非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信息发生变化
变更信息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1份

三、办理渠道
  1.辽宁省税务局各县区局办税服务厅
  地点详见办税地图: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2.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电子税务局
  网址:https://etax.liaoning.chinatax.gov.cn/
四、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4.被调查企业在税务机关实施特别纳税调查调整期间,申请变更经营地址的,税务机关在调查结案前原则上不予办理变更手续。
五、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3.《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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