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773
  • Tax100会员 33775
查看: 242|回复: 0

注意!残保金申报攻略看这里!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409
2021-7-10 02: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珠海税务
标题: 注意!残保金申报攻略看这里!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zOTI0NjE3NQ==&mid=2247521258&idx=4&sn=8e66eaa4c28781866b7867d69779af69&chksm=fac9b8dacdbe31cca9c57b3af07cbb38b753c774dd702a618c852faaf77b2206322668b3ece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7-09
二维码: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攻略
2021
————8月1日至11月30日————


很快又要到一年一度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时候了,一起来看看攻略吧

2021

征 收
对 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境外驻粤单位)等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2021

申 报
时 间
保障金按年申报缴费期为每年8月1日至11月30日,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申报缴交上年度的保障金。当年新登记注册的 用人单位应当于次年的申报缴费期内申报缴纳保障金。



2021

申 报
方 式
(一)网上申报
  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如实填写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人数、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等信息,无须提供纸质资料。

(二)上门申报
  用人单位如实填写《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可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下载专区下载),申报表须经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如经残联部门审批缓、减、免保障金的用人单位,须一并提供残联部门出具的相关审批表。残联部门审批的缓、减、免事宜,请咨询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服务咨询热线 12385。

  用人单位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计 算
方 法
年缴纳额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图文编发 | 珠税融媒
稿件来源 | 金湾区局 王艺臻
436_1625854509049.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