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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日 起,凡不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的深圳户籍居民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多次往返香港个人旅游签注。
2015年4月13日 起,深圳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停止向深圳市户籍居民签发赴香港1年多次“个人旅游签注”(简称“一签多行”签注),改为签发赴香港1年多次(限每周一次)“个人旅游”签注(简称“一周一行”签注)。持用“一周一行”签注的深圳市户籍居民可在每个自然周的周一至周日前往香港1次,每次可在港逗留7天。原“一签多行”签注在签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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