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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形成的无形资产,2021年可以适用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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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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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9 01:0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山东税务
标题: 2020年形成的无形资产,2021年可以适用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OTA0NDEyNQ==&mid=2650996680&idx=2&sn=8025a41600947eaab6c701ecbe7d6838&chksm=f76ac3bac01d4aacf9a235e3c1d5a4da410acb09fac55289f4d42c177b8b93db11c5c3939062#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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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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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我公司是一家制造业企业,2020年经研发形成了一项计税基础为100万元的无形资产,2021年可以适用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吗?
制造业企业按100%加计扣除的新政策,对无形资产的形成时间没有具体要求。对于制造业企业2021年以前形成的无形资产,在2021年1月1日起,可以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具体到你公司,假设该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均属于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分10年摊销,则在2020年按照普惠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可在税前摊销17.5万元,2021年起按照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可在税前摊销20万元,如果按25%税率,换算成税款,每年多减税6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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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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