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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想了解】职场萌新看过来,这些税务事项你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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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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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奉贤税务
标题: 【您想了解】职场萌新看过来,这些税务事项你要知道!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Dk3NDk2MQ==&mid=2650300973&idx=4&sn=13b85b86c75e3f2dedc85131a0d73410&chksm=bece46b389b9cfa5f560745cc0dcb9547181c59e135dba27d42f42663aff2c0dab2fc6eb01f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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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走出象牙塔的毕业生们找到了第一份工作,在校大学生们则在暑假期间开始实习,变身职场萌新踏入社会。转变身份后的第一笔收入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实习工资是否需要纳税?个人所得税如何预扣预缴?不要急,收下这份职场萌新税收优惠大礼包!
1.
学生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


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 计算公式如下: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收入额-累计减除费用)×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在本单位开始实习月份起至本月的实习月份数计算。
举个例子
  大学生小赵2021年5月至6月实习期间取得8000元劳务报酬,实习单位在为小赵预扣预缴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时,可采取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在计算6月个人所得税预缴税款时,扣除10000元(2个月×5000元/月)减除费用后则无需预缴税款。
2.
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 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是指自纳税年度首月起至新入职时,没有取得过工资、薪金所得或者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居民个人。
■ 在入职新单位前取得过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过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包括在内。
■如果纳税人仅是在新入职前偶然取得过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则仍然适用。
举个例子
  小赵2021年7月初毕业后找到新工作,新入职单位在为小赵计算并预扣7月份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自年初开始计算的累计减除费用35000元(7个月×5000元/月)。
  若小赵毕业前实习取得的劳务报酬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那么7月小赵入职新单位后就不符合“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条件;若小赵实习取得的劳务报酬按照单次收入适用20%的预扣率预扣预缴税款,那么7月小赵入职新单位后仍符合“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条件。
来源:上海税务
编发:奉贤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奉贤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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