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82
  • Tax100会员 33379
查看: 312|回复: 0

【干货收藏】小微企业税费政策大礼包——税费优惠指南来啦!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0819
2021-7-8 03: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安庆税务
标题: 【干货收藏】小微企业税费政策大礼包——税费优惠指南来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ODExNDE2NQ==&mid=2652643786&idx=2&sn=b99e9bb01310b75b681ce65389c90ded&chksm=84af3dd0b3d8b4c6157deb2a9b0439ecb803e31e28a57fd8ae5a3965e4dacda9d7bd888df7d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7-07
二维码: -



春雨润苗在行动

新办小微企业大礼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落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优化小微企业税费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安徽省工商业联合会开展2021年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推出“小微企业税费政策大礼包”,包括税务开办流程、税费优惠指南、银税互动等,为小微企业精准送政策。

第二期: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指南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3.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适用条件】
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2.出租不动产的其他个人。

【执行期限】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征管相关】
1.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2.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3.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4.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第五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5.已经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自愿向税务机关免费换领税务Ukey开具发票。
【优惠办理】
办理方式:
免税实行自行申报享受方式,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申报纳税时,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符合条件即可享受免税政策,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办理渠道:
安徽省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
咨询电话:
12366纳税服务热线
【政策依据】
1.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案例】
例1:按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A在2021年4月销售货物10万元,5月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40万元,同时向其他建筑企业支付分包款12万元,6月销售不动产200万元。
则:A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第二季度(4-6月)差额后合计销售额238万元(=10+40-12+200),超过45万元,但是扣除200万元不动产,差额后的销售额是38万元(=10+40-12),不超过45万元,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同时,纳税人销售不动产200万元应依法纳税。

例2: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纳税,在政策适用方面有不同:
情况1:某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4-6月的销售额分别是10万元、16万元和18万元。如果纳税人按月纳税,则5月和6月的销售额均超过了月销售额15万元的免税标准,需要缴纳增值税,只有4月的10万元能够享受免税;如果纳税人按季纳税,2021年2季度销售额合计44万元,未超过季度销售额45万元的免税标准,因此,44万元全部能够享受免税政策。

情况2:某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4-6月的销售额分别是12万元、15万元和20万元,如果纳税人按月纳税,4月和5月的销售额均未超过月销售额15万元的免税标准,能够享受免税政策;如果纳税人按季纳税,2021年2季度销售额合计47万元,超过季度销售额45万元的免税标准,因此,47万元均无法享受免税政策。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工商业联合会
—END—



更多税收知识,请长按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_^

安徽税务

安庆税务
290_1625685318010.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