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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引 ▌“最多跑一次”办税指引轻松学之“ 增值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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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6 17: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延庆税务
标题: 办税指引 ▌“最多跑一次”办税指引轻松学之“ 增值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声明”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MjE4OTA2NQ==&mid=2457472648&idx=3&sn=1f9a4edd6a0b50bc5dcbfebc4e5d65b1&chksm=8c3b026ebb4c8b78dbdb630bf4e0d2d365291551cb8cb89a802eeb3478e239fb7524406a052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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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办税事项
“最多跑一次”?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指定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目前,北京市税务局有174项业务属于“最多跑一次”清单范围。



办税事项
“最多跑一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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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我们第20期“最多跑一次”办税指引
就为大家介绍
“增值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声明”
01
申请条件
1.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纳税人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2. 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纳税人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02
办理材料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适用情形材料名称数量备注
符合条件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2份
符合条件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2份

03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场所)
各区(地区)办税服务厅地址,详见办税地图:
→http://beijing.chinatax.gov.cn/bjsat/mapNew/mapNew.html
(2)北京市电子税务局



  来源:北京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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