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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简享受税费优惠办理手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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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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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6 15: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五家渠税务
标题: 精简享受税费优惠办理手续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xMjA4Mjc0NQ==&mid=2247500994&idx=4&sn=7e802bca3c82c48bc9f7edadbe50bf44&chksm=f96b5294ce1cdb82add5d16edf9c8fc65ae4f3101681f3788ea3175c7bd2564210497e15759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7-06
二维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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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五家渠税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五家渠税务局紧扣“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主题,连续第8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10大类30项100条具体措施。现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查收【优惠政策直达享】之精简享受税费优惠办理手续“大礼包”。

一、
增值税
1.主要内容: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适用增值税减征、免征政策的,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相应减免税栏次即可享受,相关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应当在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退税申请材料和相关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纳税人后续申请增值税退税时,相关证明材料未发生变化的,无需重复提供,仅需提供退税申请材料并在退税申请中说明有关情况。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后首次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除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不再符合增值税优惠条件的,应当自不符合增值税优惠条件的当月起,停止享受增值税优惠。
生效日期:2021年4月1日。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优惠政策办理程序及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号)。
2.主要内容:
提供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不再实行备案制。以下证明材料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改为自行留存备查:(1)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留存《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2)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留存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生效日期:2019年10月1日;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31号)。
二、
企业所得税
3.主要内容: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生效日期:适用于2017年度汇算清缴及以后年度优惠事项办理工作。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2018年第23号)。
4.主要内容: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仅需在首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下列事项无需办理税务备案:(1)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2)财政预算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贸易非经营性付汇业务。
生效日期:2021年6月29日。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2021年第19号)。
三、
“六税一费”
5.主要内容:纳税人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下简称“六税一费”)优惠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申报时无须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纳税人根据具体政策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将有关资料留存备查。
生效日期:2019年5月28日。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六税一费”优惠事项资料留存备查的公告》(2019年第21号)。
四、
个人所得税
6.主要内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半政策,享受政策时无需进行备案,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或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
生效日期:2021年1月1日。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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