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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热点问题解读(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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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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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6 11:4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湖北税务
标题: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热点问题解读(印花税)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4ODQzMTI4Mg==&mid=2247488484&idx=6&sn=7904e49f3762a193c1ffd014c0871d04&chksm=ec3fde39db48572f80ea0fb4231d9f4b525210e80738d4bed75af7f62904d656ca3a75a9b29f#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7-02
二维码: -

已在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操作完印花税税源采集,但在申报时,系统提示无税源采集信息,是什么原因?
印花税税源采集时,进入印花税“印花税信息新增”页面,选择“税款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止”“申报属性”后点击“提取信息”按钮,再根据当期应税情况填写“税目”,并且需要准确填写相应的“计税金额或件数”、“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等字段信息。其中:

(一)按次申报的税目,直接点击提取信息,在税目栏后方下拉框箭头内选择正确的税目,输入所需申报税目的计税金额或件数,点击保存,完成税源信息采集。再回到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主页面,选择相应所属期,勾选印花税税种,点击下一步,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申报。

(二)按期申报的印花税税目需在系统内有税费种认定才能提取相关信息。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
编辑: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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