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64
  • Tax100会员 33465
查看: 724|回复: 0

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应如何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2993
2021-7-6 11: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黑龙江税务
标题: 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应如何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OTA2MTg5MA==&mid=2653928570&idx=8&sn=ef32074dfec0c0abb42d15b9aa0abe1d&chksm=8017d197b76058812bb5405befc6bb754e369418e4393f0e0c89ade7a2ce0f96802a68f5346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7-05
二维码: -


问: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应如何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
答: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6号)第三条规定:“……
(一)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于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手续,申报退(免)税。
1.内容填写真实、完整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表》(附件1),其中“退税开户银行账号”须从税务登记的银行账号中选择一个填报。
2.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4.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不需提供第2目、第3目资料。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对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供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资料齐全,《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填写内容符合要求,签字、印章完整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场予以备案。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一次性告知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待其补正后备案。
……
(五)已办理过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无需再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规定, 二、简化出口退(免)税报送资料
(一)纳税人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时,停止报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END
来源:12366纳税服务平台
424_1625540411853.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