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82
  • Tax100会员 33353
查看: 385|回复: 0

我省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0819
2021-7-6 03: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阜阳税务
标题: 我省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Dc0MzIyMQ==&mid=2652910286&idx=3&sn=71f8fa997260e291896808a16275f9fd&chksm=8b9d6d14bceae4024567541ac3d73e07eca0445c2e3f84bd129c1cd8b04ff213516ebd8c468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7-05
二维码: -

我省延续实施
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我省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于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续实施1年,继续执行至2022年4月30日。这是我省连续7年出台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和连续4年出台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其中:
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1.自2015年3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单位费率1.5%、个人费率0.5% 。

2.从2016年5月1日至起2016年12月31日,全省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降至1.5%,其中单位费率由1.5%降至1%、个人费率0.5%维持不变。

3.自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每年出台政策,将全省失业保险费率总费率维持在1%,其中:单位费率0.5% 、个人费率0.5% 。

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自2018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全省工伤保险费率连续4年均实施以现行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50%的政策。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更多精彩推荐,请关注我们


为国聚财 为民收税
816_1625511613557.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