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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后,有关资产在税务上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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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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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3 00:0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安康税务
标题: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后,有关资产在税务上应如何处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NzUxMzkyNw==&mid=2650736527&idx=5&sn=d3920cf40711ce33f9a34f74fb63d956&chksm=8833e9a7bf4460b1eba7fedc0a517a80e80c48362040f9e9f8b4319e4b3fc4ee40f05ddabbc0#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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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ANXI SHUIWU




@所有人
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后,有关资产在税务上应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规定:“四、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后有关资产的税务处理问题
(一)企业能够提供资产购置发票的,以发票载明金额为计税基础;不能提供资产购置发票的,可以凭购置资产的合同(协议)、资金支付证明、会计核算资料等记载金额,作为计税基础。
(二)企业核定征税期间投入使用的资产,改为查账征税后,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摊销年限,扣除该资产投入使用年限后,就剩余年限继续计提折旧、摊销额并在税前扣除。
……
本公告适用于2021年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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