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670
  • Tax100会员 33460
查看: 346|回复: 0

【锦小税※辅导】2021年预计发生研发费用100万元,如何计算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1095
2021-7-1 14:0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锦州税务
标题: 【锦小税※辅导】2021年预计发生研发费用100万元,如何计算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zMzM4ODE3Mw==&mid=2247510213&idx=2&sn=d7da2730d8b4c8ec3f57acef59a6866e&chksm=e8848927dff30031d7207b81c16d6714f94c73b4fe05b16bb29f46953aeada451b9b711ce03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6-30
二维码: -





相关问答
问:我公司是一家化妆品生产企业,2021年预计发生研发费用100万元,如何计算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答: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需将研发费用分别进行“费用化”或“资本化”处理,“资本化”的部分将来会形成无形资产,将通过摊销方式计入会计利润,“费用化”部分直接计入当期利润。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对于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假设你公司2021年发生的研发费用全部费用化,则在据实扣除100万元的基础上,可再在税前多扣除100万元。如果发生的研发费用全部资本化,100万元将计入无形资产成本,在形成无形资产后,在以后年度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推荐阅读
No1
? 忆百年峥嵘岁月 展今朝税务风华
No2
? 税务总局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附解读)
No3
? “最多跑一次”,让您办税更快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884_1625119516427.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