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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行动 |“最多跑一次”办税指引(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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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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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1 02:3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青海税务
标题: 春风行动 |“最多跑一次”办税指引(13-16)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0NTc2MDM3OQ==&mid=2247532287&idx=8&sn=5e4c3e9777d9355a174ec4aa2e9ff954&chksm=fb65cbebcc1242fdaf551ac365b177cb8e262da85a5d82c56658e64b2ada9f6591841bfb991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6-30
二维码: -


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最多跑一次”办税指引(13-16期)
目录(13-16)

  • 第十三期: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清税申报

  • 第十四期:注销税务登记

  • 第十五期:注销扣缴税款登记

  • 第十六期:第三方涉税保密信息查询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清税申报
01
申请条件
已实行“两证整合”登记模式的个体工商户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先向税务机关申报清税。清税完毕后,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出具《清税证明》,纳税人持《清税证明》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
02
办理材料


03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场所)

2.电子税务局

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地点可从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内“办税地图”模块查询。

电子税务局网址可从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内“电子税务局”模块查询。
注销税务登记

适用于“一照一码”“两证整合”以外的纳税人


01
申请条件
“一照一码”“两证整合”以外的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1)因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2)按规定不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但经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的。
(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
(4)境外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完工、离开中国的。
(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驻在期届满、提前终止业务活动的。
(6)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终止居民身份的。
02
办理材料


03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场所)
2.电子税务局
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地点可从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内“办税地图”模块查询。
电子税务局网址可从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内“电子税务局”模块查询。

注销扣缴税款登记
01
申请条件
未办理信息报告的扣缴义务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扣缴义务的,或者已办理信息报告的扣缴义务人未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未依法终止纳税义务,仅依法终止扣缴义务的,应当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扣缴税款登记。
02
办理材料


03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场所)
2.电子税务局
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地点可从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内“办税地图”模块查询。
电子税务局网址可从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内“电子税务局”模块查询。
第三方涉税保密信息查询
01
申请条件
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依申请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审计机关、抵押权人、质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涉税保密信息查询服务。
02
办理材料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审计机关向税务机关提出查询申请:



2.抵押权人、质权人申请查询纳税人欠税有关情况:



03
办理渠道
抵押权人、质权人申请查询纳税人欠税有关情况,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提出书面申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法查询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的,应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向被查询纳税人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提出查询申请。

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地点可从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内“办税地图”模块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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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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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来源:青海税务
核稿:薛攀
编辑: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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