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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行动 |“最多跑一次”办税指引(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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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1-6-29 19: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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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青海税务
标题:
春风行动 |“最多跑一次”办税指引(9-12)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0NTc2MDM3OQ==&mid=2247532143&idx=8&sn=35d4a1c4527cf4c57f9cdbedb14ede70&chksm=fb65cb7bcc12426d2e96c4b6566f3265420cedb06b507d92323e0803b093f05ba4d1fd67fe1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6-29
二维码:
-
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最多跑一次”办税指引
(9-12期)
。
目录(9-12)
第九期:发票票种核定
第十期:税收减免核准
第十一期: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第十二期: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
发票票种核定
01
申请条件
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需领用发票的,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发票领用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开票限额等事宜。
已办理发票票种核定的纳税人,当前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或者开票限额不能满足经营需要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调整。
02
办理材料
03
办理渠道
1.
办税服务厅(场所)
2.
电子税务局
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地点可从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内“办税地图”模块查询。
电子税务局网址可从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内“电子税务局”模块查询。
税收减免核准
01
申请条件
符合核准类税收减免的纳税人,应当提交核准材料,提出申请,经依法具有批准权限的税务机关按规定核准确认后方可享受。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有批准权限的税务机关核准确认的,纳税人不得享受。
02
办理材料
*温馨提示:
以下报送材料中未注明份数的均为1份。
1.
其他地区地震受灾减免个人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5011601,政策依据:财税〔2008〕62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1份。
(2)减免税申请报告。
(3)个人身份证件原件(查验退回)。
(4)自然灾害损失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2.
其他自然灾害受灾减免个人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5011605,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1份。
(2)减免税申请报告。
(3)个人身份证件原件(查验退回)。
(4)自然灾害损失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3
.地震灾害减免资源税(减免性质代码:06011601,政策依据:财税〔2008〕62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
(2)减免税申请报告。
(3)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相关材料。
4.
事故灾害等原因减免资源税(减免性质代码:06129902,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
(2)减免税申请报告。
(3)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相关材料。
5.
企业纳税困难减免房产税(减免性质代码:08019902,政策依据:国发〔1986〕90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
(2)减免税申请报告。
(3)不动产权属资料或其他证明纳税人实际使用房产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4)证明纳税人困难的相关材料。
6.
纳税人困难性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10129917,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
(2)减免税申请报告。
(3)不动产权属资料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4)证明纳税人困难的相关材料。
7.
普通标准住宅增值率不超过20%的土地增值税减免(减免性质代码:11011704,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1份。
(2)减免税申请报告。
(3)开发立项及不动产权属资料复印件。
(4)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
(5)相关的收入、成本、费用等相关材料。
8.
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而搬迁,纳税人自行转让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减免性质代码:11129902,政策依据:财税〔2006〕21 号),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1 份。
(2)减免税申请报告。
(3)不动产权属资料复印件。
(4)已审批通过的与转让房地产相关的城市规划复印件,或者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建设的项目资料复印件,或者人民政府、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限期搬迁文件复印件。
(5)房地产转让合同(协议)复印件。
9.
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土地增值税减免(减免性质代码:11129905,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应报送: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1份。
(2)减免税申请报告。
(3)不动产权属资料复印件。
(4)政府征用、收回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复印件。
03
办理渠道
1.
办税服务厅(场所)
2.
电子税务局
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地点可从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内“办税地图”模块查询。
电子税务局网址可从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内“电子税务局”模块查询。
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01
申请条件
税收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为证明纳税人已经缴纳税款或者已经退还纳税人税款而开具的凭证。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1.
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划缴税款到国库(经收处)后或收到从国库退还的税款后,当场或事后需要取得税收票证的。
2.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后,已经向纳税人开具税法规定或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记载完税情况的其他凭证,纳税人需要换开正式完税凭证的。
3.
纳税人遗失已完税的各种税收票证(《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印花税票和《印花税票销售凭证》除外),需要重新开具的。
4.
对纳税人特定期间完税情况出具证明的。
5.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需要为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情形。
02
办理材料
03
办理渠道
1.
办税服务厅(场所)
2.
电子税务局
3.
自助办税终端
4.
此事项可在全国、同城通办
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地点可从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内“办税地图”模块查询。
电子税务局网址可从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内“电子税务局”模块查询。
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
01
申请条件
已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纳税人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前,需先向税务机关申报清税。清税完毕后,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出具《清税证明》,纳税人持《清税证明》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
02
办理材料
03
办理渠道
1.
办税服务厅(场所)
2.
电子税务局
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地点可从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内“办税地图”模块查询。
电子税务局网址可从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内“电子税务局”模块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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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海税务
核稿:薛攀
编辑: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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