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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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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1-6-28 03: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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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广州税务
标题:
2020年度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操作指引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xMzU0ODQ5Mw==&mid=2247528758&idx=2&sn=2ea25e4ff7ded3b8e65bfcc323b30a4d&chksm=f951b894ce263182009e001f84bf01fff90600cc77ac5f9ef6f7315503518f7aaa99ef8b289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6-25
二维码:
-
听说
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境外所得自行申报
月底就要截止了!
居民个人张先生也着急了
去年他还有从其他国家取得的收入
到底该如何申报呢?
首先,让我们先来明确下,哪些收入才算是境外所得呢?
下列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支付且负担的稿酬所得;
(三)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四)在中国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所得;
(五)从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六)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七)转让中国境外的不动产、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股票、股权以及其他权益性资产(以下称权益性资产)或者在中国境外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但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权益性资产,该权益性资产被转让前三年(连续36个公历月份)内的任一时间,被投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资产公允价值50%以上直接或间接来自位于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的,取得的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八)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支付且负担的偶然所得;
(九)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学到了!那我的境外所得应纳税额要怎么计算呢?
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应当分别与境内综合所得、境内经营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不与境内所得合并,应当分别单独计算应纳税额。
我在境外取得的收入已经在境外纳税,能不能抵扣呢?
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所得来源国家(地区)税收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允许在抵免限额内从其该纳税年度应纳税额中抵免。
那申报纳税有时限吗?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申报纳税。
了解!那我具体应该如何申报呢?
境外所得自行申报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就能完成。操作申报攻略如下~
#01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https://etax.chinatax.gov.cn/)
可选择手机扫码登录,或者账号密码登录。
#02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年度汇算(取得境外所得适用)”。
#03
选择“2020”年度。
#04
确认个人基础信息,确认或选择任职受雇单位,系统将自动带出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如您无任职受雇单位,可选择“主要收入来源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然后点击“下一步”。
注:
任职受雇单位
除支付工资薪金的单位外,还包括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主要是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或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实习生等情形。
主要收入来源地
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三项所得累计收入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05
填写“综合所得计税信息”
1.填写综合所得收入
收入合计金额 =境内部分 + 境外部分
综合所得收入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所得收入。
(1)境内收入
点击右边“查询”,支持查看归集的预缴数据,点击“使用当前数据”可将金额带回主表。
如果您2020年度存在“全年一次性奖金”,会弹出“奖金计税方式选择”选择框,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
(2)境外收入,需要您手工填写。
2.填写“费用”、“免税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税前扣除项目。如果第1步选择了“使用当前数据”,会导入相应的预填数据。如已成功采集纳税年度有效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系统会自动带出专项附加扣除金额。如需新增或修改对应的扣除信息,需先点击“详情”,填写相关信息后带入主表。
3.核对页面下方“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和“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06
填写“其他项目所得计税信息”
如果您有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股权激励,请在相应栏次填写。
#07
税款计算
核对并填写“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已缴税额(境内)”、“境外所得已纳所得税抵免额”等信息。
1.减免税额
如您存在符合条件的减免事项,可点击“减免税额”右侧的“修改”填写。
2.已缴税额(境内)
您可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在【特色应用】—【纳税记录开具】页面查询境内取得收入的已缴税额。
如果发现收入纳税记录不全,点这里
《个税纳税记录不完整,怎么办怎么办?看这里!》
3.境外所得已纳所得税抵免额
如您在境外缴纳过个人所得税,可点击“境外所得已纳所得税抵免额”右侧的“修改”进入附表填写。
(1)本年度各国可抵免明细填写
选择对应所得项目,点击“新增”,填写“国家(地区)”、“所得项目”、 “该国(地区)收入”等信息。填写“应纳税额合计”、“减免税额合计”,系统自动计算对应国家的“抵免限额合计”。
(2)本期实际可抵免额计算
点击右侧“编辑”。您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以前年度结转抵免额”、“本年境外已纳税额”、“本年抵免额(境外所得已纳所得税抵免额)”、“享受税收饶让抵免税额”等信息。
(3)资料上传
当抵免明细表存在数据时,必须上传“境外完税证明/税收缴款书/纳税记录”等纳税凭证复印件;无法提供纳税凭证的,可提供纳税申报表(或者缴税通知书)或银行缴款凭证。
#08
确认申报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进入缴款或者退税申请界面,申报完成。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编发:广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最新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1年6月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个税汇算清缴】
这件事6月必须完成!还未办理个税年度汇算的,看这里看这里看这里!
【媒体视角】
广州400余名税务党团员奋战抗“疫”战场
版头版尾制作:南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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