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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信用起评分现在有哪些具体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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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26 04: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房山税务
标题: 纳税信用起评分现在有哪些具体变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ODk2ODkxMA==&mid=2650534463&idx=2&sn=7677a5d5da2e3d392be907d76d6b450d&chksm=8886261ebff1af08f669eca11ce9959b5ca54df557146e8ef822b2154a60372822d0fdacc53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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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纳税信用起评分现在有了变化,对企业更有利了,具体是怎样的呢?
答:原纳税信用评价计分方法中的起评分规定是:在一个评价年度内,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的,从9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是指:在一个评价年度内,纳税人没有税务机关组织的纳税评估、大企业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或税务稽查等记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5号)调整了纳税信用评价起评分的适用规则,将一个评价年度内接受过税务机关相关检查的从100分起评,调整为只要在近三个评价年度内接受过税务机关相关检查的,即可从100分起评。该规则从开展2020年度评价起适用,以往年度已做出的评价结果不作追溯调整。
来源:北京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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