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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行税合并后,环境保护税如何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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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25 06: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六安税务
标题: 财行税合并后,环境保护税如何申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MTkxMjcxMw==&mid=2649855771&idx=1&sn=eb839a66a9c81f8e865089671e02dec0&chksm=8870187dbf07916b4446c1005da7b129b099c010f9259976e9f50c0f3ec2bd40613cfc56418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6-24
二维码: -
01:
为什么开征环境保护税?
开征环境保护税,主要目的不是取得财政收入,而是使排污单位承担必要的污染治理与环境损害修复成本,并且通过“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的税制设计,发挥税收杠杆的绿色调节作用,引导排污单位提升环保意识,加大治理力度,加快转型升级,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02:
征税范围是什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应税污染物,是指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03:
缴纳地点与缴纳期限?
缴纳地点: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缴纳期限: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04:
应纳税额计算方式:
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一)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二)应税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三)应税固体废物的应纳税额为固体废物排放量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四)应税噪声的应纳税额为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

05:
环境保护税免征与减征情形:
环境保护税免征情形:
  (一)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二)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三)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四)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
  (五)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
环境保护税减征情形:
(一)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
(二)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
06:
环境保护税怎么申报?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Step1:登录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报告”,或在上方搜索框内输入“环境保护税”后即可看到。

Step2:填写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首先录入表头信息,注意污染物类别选择需不能比待添加的污染物类别少。其次录入税源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栏次后点击下方保存按钮,系统提示采集成功,点击确定,系统自动生成税源编号。

Step3:点击左上角主附表树,根据税源信息对应填写《大气、水污染基础信息采集表》、《噪声基础信息采集表》、《固体废物基础信息采集表》和《产污系数基础信息采集表》。添加税源信息后保存。注意:如果污染物排放计算方法选择排污系数法,需先采集《产排污系数基础信息采集表》再返回主表填写相关税源信息。


Step4:所有税源信息采集完成后,返回《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界面,点击界面上方“申报计算及减免信息采集”按钮,修改确认“税款所属时期”,选择对应的计算选项卡,按照不同污染物排放口,依次按月添加信息,确认保存即可。

Step5:点击上方“跳转申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所属期,勾选环境保护税后,点击上方“下一步”按钮,核对申报信息,点击保存申报即可。


来源:叶集区税务局
编辑:章志豪
审核:费俊林 孙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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