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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答 ▌涉税专业机构监管热点问答(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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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24 21: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平谷税务
标题: 热点问答 ▌涉税专业机构监管热点问答(四)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ODAxNDQzNg==&mid=2650685507&idx=4&sn=f252379a090d183ece134bb164fa013b&chksm=83d629c8b4a1a0deffe3db52afbb2791cbfc94a3dedeb9b95c7bd33837eda8f4f7af5a40c25c#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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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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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求,维护国家税收利益,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规范涉税专业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今天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热点问答(四)
涉税专业服务业务信息采集有什么要求?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
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应当于完成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业务的次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专项业务报告要素信息采集表》。《专项业务报告要素信息采集表》仅采集专项业务报告要素信息,专项业务报告的原件由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委托人双方留存备查,除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报送的外,无须向税务机关报送。
END

来源:北京平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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