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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答 ▌涉税专业机构监管热点问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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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24 21: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平谷税务
标题: 热点问答 ▌涉税专业机构监管热点问答(三)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ODAxNDQzNg==&mid=2650685441&idx=4&sn=aa4423c0631b3672c74ae760fc4f5efe&chksm=83d6298ab4a1a09cc1aa62014787416da901d868fdba1b64bc6b491f1f9099ff0fab95e9333e#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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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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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求,维护国家税收利益,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规范涉税专业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今天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热点问答(三)

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采集有什么要求?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首次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该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暂时停止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应当于完成或终止全部涉税专业服务协议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该表;恢复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应当于恢复后首次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该表。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首次为委托人提供业务委托协议约定的涉税服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采集表》。业务委托协议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该表。《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采集表》仅采集要素信息,业务委托协议的原件由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委托人双方留存备查。
END

来源:北京平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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