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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讲解 ▌个人所得税政策讲解(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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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1-6-24 21: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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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平谷税务
标题:
政策讲解 ▌个人所得税政策讲解(三)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ODAxNDQzNg==&mid=2650685352&idx=2&sn=e3b123163b2677b9f60b8fbb4d3c93f0&chksm=83d65623b4a1df358d5120c7f87a0d7c93e97c9a3a2052dde4bed66803811c4a5b62f1bf8fa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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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个人境外所得税收抵免
政策解读及案例分析
政
策
依
据
新《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发布了《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
1
什么是境外所得?
境外所得,不同的所得项目有不同的判断标准。具体如下
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
劳务提供地在境外,不论支付者是境内还是境外;
稿酬所得:
支付者是境外企业或组织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使用地在境外
经营所得:
经营活动地在境外
利息股息红利和偶然所得:
支付者是境外企业或组织或非居民个人
财产租赁:
承租人在境外使用
2
居民个人有境外所得,如何计算应纳税额?
综合所得:
境内境外合并计算。
经营所得:
境内境外合并计算。但如果境外亏损,不能抵减境内所得,只能以后年度用该国的境外经营所得弥补亏损。
分类所得:
分别单独计算。
3
境外所得,在境外已交的所得税如何处理?
可以在抵免限额内进行税收抵免。
《新个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居民个人申请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应当提供境外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款所属年度的有关纳税凭证。
4
抵免限额如何计算?
抵免限额是分国不分项。境外一个国家计算一个抵免限额,具体每个国家的抵免限额计算如下:
综合所得抵免限额:境内境外综合所得计算出的应纳税额×来源于该国的综合收入额占全部收入额的比例
经营所得抵免限额:境内境外经营所得计算出的应纳税额×来源于该国的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占全部应纳税所得额的比例
分类所得抵免限额:该分类所得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把上述汇总加起来就是某国某年度的总的抵免限额。
5
案例分析
:
案例一:
深圳居民李小二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工资薪金收入30万元,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外A国的工资薪金收入20万元,无其他综合所得,需要合并计算境内境外的综合所得,可以扣除年度费用6万元,可以扣除专项扣除8万元,可以扣除专项附加扣除4万元,可以扣除的其他扣除2万元内。假设李小二国内工资薪金所得部分没有被预扣预缴税款,其在A国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6万元。
李小二全部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30+20-6-8-4-2)=30万元
按照中国税法计算的全部税额=300000×20%—16920=43080元
可以抵免的境外税款的抵免限额=43080×(境外收入20万/境外收入与境内收入之和50万)=43080×0.4=17232元,实际缴纳境外税款6万元,仅可抵免17232元。
李小二在国内全部综合所得的实际应纳税额=43080-17232=25848元
案例二:
若案例一中,该人实际缴纳境外税款1万元。则抵免限额为1万元。
李小二在国内全部综合所得的实际应纳税额=43080-10000=33080元。
6
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税额有什么具体要求?
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税额,是在来源国应当缴纳且实际已经缴纳的所得税性质的税额。不包括下面几种情形:
在境外错缴的税款
按税收协定境外不应该征收的税款
因境外少缴迟缴产生的利息、滞纳金、罚款
在境外取得的有返回或补偿的所得税款
在我国规定免税的所得,负担的境外所得税款
7
我的境外所得,在境外享受了免税或减税,减免的税款可以税收抵免吗?
如果境外所得是来源于与我国签订了税收协定的国家,且该免税或减税的数额按照税收协定饶让条款规定应视同已缴税额,可以申报税收抵免。
8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什么时候申报纳税?
应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申报纳税。
9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在什么地方申报纳税?
可以分别在以下地点申报纳税:
任职受雇所在地
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
如果有任职受雇地应选第一个地点。如果没有任职受雇地,在第二和第三个地点中任选一处。
10
我被境内单位派出境外工作,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谁来扣缴?
如果是境内派出单位支付,由派出单位预扣预缴个税
如果是境外单位支付,境外单位属于中方机构,由中方机构预扣预缴,并委托派出单位申报纳税。
如果中方机构未预扣税款的或者境外单位不是中方机构的,派出单位应当于次年2月28日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外派人员情况。
11
我取得的所得是外币,如何折算成人民币?
按照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扣缴申报的上一月最后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的,对已经按月、按季或者按次预缴税款的人民币以外货币所得,不再重新折算;对应当补缴税款的所得部分,按照上一纳税年度最后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12
如果没有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申报,有什么后果吗?
有法律后果。税务机关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并按规定纳入个人纳税信用管理。
END
来源:北京平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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