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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游戏卡竟拍出8700万天价,拍成者后悔或面临司法责任,拍卖收入怎么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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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23 16:3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知道大家小时候有没有看过一部动画片叫《游戏王》,由此衍生的《游戏王》卡片游戏累计发售突破251亿7000万张,创造了世界上贩卖数量最多的商业卡片游戏的吉尼斯世界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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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6月21日,有一件事情震惊了全网网友。一张叫“青眼白龙”的游戏卡,被安徽滁州中院拍卖,起拍价80元,开拍半小时就被加价到8732万余元!
    而这场击鼓传花的闹剧之后,后果可能很严重,这样的恶性竞拍,司法拍卖成功后后悔,可能要面临司法拘留!


天价卡牌
    无论你之前是否关注过“司法拍卖”这个领域,这几天可能都已经在社交媒体上见识过了下面这张卡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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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阿里拍卖网站的司法拍卖分区里,一张“青眼白龙”游戏卡即将以80元的起拍价参与竞拍,任何人只需缴纳100元的保证金,便可加入这张卡牌的争夺,竞拍的加价幅度甚至低至一元一次。

    但如果你是懂行的收藏家,应该能看出卡片的特殊之处——这是19年Konami官方发行的,全球限量500张的纯金版“青眼白龙”,发售时价格就已高达五位数,如今这样一张品相良好,保存完整的卡片,市场价很有可能接近20万人民币。   

    拍卖物的所有者为某贪污案件涉案人张雨杰,其曾利用工作之便贪污近7000万元,这张卡牌也被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扣押。

    知情人士说,他曾经与涉案人张雨杰的代购交流过,这张卡入手时的价格在9万元人民币左右,但是为了逃避海关的检查,便扔掉了盒子和证书,这也导致法院无法对其估价,仅给出100元的评估价。

    也正因为如此,随着无数大V的争相转发,这张卡片如今已经有上万人报名竞价。


失控的拍卖
    6月21日,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启了《游戏王》纪念卡牌青眼白龙的司法竞拍。拍卖刚刚开启不到20分钟,竞拍价格就迅速达到了1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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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0万没有成为竞拍的最终价,很快,竞拍价格就突破了2000万,并且增长速度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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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后的10分钟里,竞拍价格一路狂飙,仅仅半小时,就达到了惊人的8732万60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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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即,阿里竞拍主动中止了本场竞拍,给出的理由是“拍品与实际竞拍价格严重不符,可能存在恶意炒作与竞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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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共有18104人报名,76716人设置提醒,有2100384次围观。拍卖中止前,竞买记录达2105次。

    后来出价的大概率就是恶意抬价图一乐了。大家可以看最后几次加价,在总价8000万时还有个别人加价1块钱,基本属于捣乱。

     幸好这次拍卖被叫停,不然这些随意加价的人如果最后后悔,可能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恶意竞拍,后果有多严重?
    滁州中院在拍卖平台上介绍标的物时,第一句就是介绍“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问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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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 如果拍了不给钱,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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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的收入怎么交税呢?
    我们都知道“干啥”都得交税!那么拍卖所得收入用不用交税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复函》(国税函〔2005〕869号)第二条规定,无论拍卖、变卖财产的行为是纳税人的自主行为,还是人民法院实施的强制执行活动,对拍卖、变卖财产的全部收入,纳税人均应依法申报缴纳税款。

    拍卖收入主要分为标的物拍卖价款和佣金收入两部分。对于这两部分的税收,具体来说,可以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一)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

    1、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0号)第一条规定,对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对经营单位购入拍卖物品再销售的应照章征收增值税。

    对于应税货物,买受人支付的佣金已连同拍卖价款计缴增值税;若是代执法部门拍卖罚没动产,须向国税部门申请或减免增值税并获批复后,仅对买受人支付的佣金计缴增值税。

    2、 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0号)第二条规定,对拍卖行向委托方收取的手 续费征收营业税。因此,拍卖行受托拍卖房屋、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人按规定需要缴纳营业税;拍卖行拍卖不动产向委托人及买受人的收取佣金,分 别按5%征收营业税;拍卖行拍卖动产向委托人收取的佣金,按5%征收营业税。

(二)个人财产拍卖行为的税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8号)规定,个人通过拍卖市场拍卖个人财产,对其取得 所得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财产拍卖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拍卖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并按规定向拍卖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如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拍卖品为经文物部门认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转让收入额的2%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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