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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银监会公告[2014]第2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要求,中国银监会对成立以来截至2012年末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支持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政策性金融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等393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继续有效。
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关停小火电机组涉及政策性银行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等139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2)自公告之日起废止。
(2014年9月28日印发的《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2014年11月26日
附件1.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93件.doc(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附件2.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39件.doc(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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