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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及其扣缴义务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2020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将于2021年6月30日结束,请您(单位)尽快办理个税年度汇算,确保及时获得退税,充分享受改革红利,也避免承担因逾期申报补税而产生税收滞纳金等法律责任。
办理时间:
2021年6月30日前
办理路径:
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
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
(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
(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在办理年度汇算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大力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
2021年6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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