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282
Tax100会员
33366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上海
›
【税前扣除】@财务朋友,员工年度体检费用的涉税知识看 ...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408
|
回复:
0
【税前扣除】@财务朋友,员工年度体检费用的涉税知识看过来
[复制链接]
上海政策君
上海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34259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34259, 距离下一级还需 54629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34259, 距离下一级还需 54629 积分
积分
34259
发消息
2021-6-18 03:05:51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奉贤税务
标题:
【税前扣除】@财务朋友,员工年度体检费用的涉税知识看过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Dk3NDk2MQ==&mid=2650299770&idx=4&sn=ec45c4c23bb6d7246cb461aebe320b25&chksm=bece79e489b9f0f21ac113f29a85ed02cf4032609db2889d3197b95877414bb3eb27c7c6922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6-17
二维码:
-
点击左上方
奉贤税务
关注我们
2021年新冠病毒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然而仍不能掉以轻心,毫无疑问,现在以及今后的很长时间内,健康都会是大家重要的关注点。
定期体检无疑是保障身体健康的有效防护手段之一了。那么,今天申税小微就来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下企业组织体检时涉及的相关税收知识吧~
Q1:
体检过程中发生的体检费,是否可以做进项税额抵扣?
答:
即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不可以做进项税额抵扣(用于集体福利,不可抵扣)。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无形资产)、不动产。
Q2:
企业每年组织员工体检发生的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按照规定税前扣除吗?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从性质上来说,职工体检费属于职工卫生保健支出,符合职工福利费的列支条件。
因此,企业每年组织员工体检发生的费用应该作为职工福利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按规定进行扣除。
来个题外话
体检完就完了吗?你能看懂体检报告吗?
点击链接查看:
8图教你看懂体检报告
- END -
来源:上海税务
编发:奉贤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奉贤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
热点回顾
1
.
【春风行动】为您办实事 有事朝我说—奉贤税务暖心上线纳税人需求采集模块
2.【奉贤税务】酷炫!科技感满满!奉贤“智慧办税服务厅”让线上办税更智能、更便捷......
3.
【便民办税】看到我们请热情打招呼 “嗨!小贤”
4.
【一问一答】 不用打电话,12366高频问题解答(第三期)
5.
【征期提醒】6月征期日历为您送上
6.
【我为群众办实事】“小贤帮帮办”春风受理点!真的好办!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山东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