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2114
Tax100会员
33765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陕西
›
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热点问答(6月第三期)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各地最新最低工资标准出炉(截至2025年4月1日)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420
|
回复:
0
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热点问答(6月第三期)
[复制链接]
陕西政策君
陕西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34450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34450, 距离下一级还需 54438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34450, 距离下一级还需 54438 积分
积分
34450
发消息
2021-6-17 00:30:11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铜川税务
标题:
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热点问答(6月第三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0NzA5NTcyNw==&mid=2650471612&idx=4&sn=1c5aa6cae0c67127e47d562b762ea309&chksm=f1bb147cc6cc9d6a28c30ef585deae5cbc18131852c455b27909bf2397f71811205981c9499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6-16
二维码:
-
SHAANXI SHUIWU
陕西省电子税务局
热点问答
(6月第三期)
01
Q
我公司是按月核定的水利建设专项收入,本月按期应申报正常带出税款所属期为5月的【通用申报表-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当期需要补报4月所属期的申报表在哪里操作?
答: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业务】-【其他申报】-【通用申报表-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填写申报表】后进入通用申报表,将“税款所属时期起”选择为4月1日,点击【下一步】进入【税(费)通用申报表】内进行申报即可。
02
Q
我公司在【其他申报】中补报4月所属期的水利建设专项收入,进入申报表后提示:“当前申报属期未找到税(费)种认定信息,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费)种认定。”
答:
点击【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认定管理查询】-【税(费)种认定查询】查看到其税费种认定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的“纳税(费)期限”为季。
根据税费认定信息,纳税人需要在7月按季申报税款所属期为4-6月的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如纳税人想要按月申报,需要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更改税(费)种认定信息。
03
Q
本月补交税款所属期为4月的水利建设专项收入,但是申报时提示:“非常抱歉,您的税款所属期为2021-04-01至2021-04-30的《通用申报表》申报失败。系统提示信息:本表当期已申报,如要调整请到申报作废或更正处理!”
答:
由于该纳税人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和其他收入-工会筹备金在同一个申报表《通用申报》里,单独补报4月税款所属期水利基金需要在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前进行勾选,填写完成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即可。
04
Q
我公司申报税款所属期为2020-06至01-2020-06-30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进入申报表提示:“当前属期申报期限为【2020-07-15】,您已逾期申报329天,请前往办税大厅申报!”是什么原因导致,如何处理?
答: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是本年当月申报去年当月。所以“认定有效期起止”时间需要包含税款所属期,同时“申报期限”应为次年12月31日,“纳税(费)期限”为按月。点击【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认定管理查询】-【税(费)种认定查询】查看该纳税人残疾人保障金税费认定信息,“认定有效期起”及“申报期限”都不正确,需要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更改税费认定信息,返回电子税务局重置申报清册后进入申报表重新申报即可。
05
Q
我公司在省内有跨区域涉税事项,已经完成报验,在电子税务局如何对异地项目进行增值税预缴申报?
答:
登陆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电子税务局,点击右上角公司名称下方“选择主管税务机关”,切换到相对应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点击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业务】-【其他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预缴申报表】页面进行申报即可。
06
Q
本月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填写“税源信息采集”并保存成功后,是否可以再次修改或者作废?
答:
已采集未申报的税源信息采集表,允许修改或者作废税源采集;
已采集并申报的税源信息采集表,在作废申报表前,只能修改税源,不能作废税源,作废申报表后可以作废税源采集;
已采集并申报,且税款已入库的税源信息采集表,只能修改,不能作废。
07
Q
在电子税务局如何进行网签三方协议?
答:
在【我要办税】-【其他服务事项】-【网签三方协议】或【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网签三方协议】中办理。
办理成功后返回【网签三方协议】找到新签三方协议信息,进行选择后点击左上角【验证】,验证成功后协议状态变为【验证通过】签约完成。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法律法规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