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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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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16 17:4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深圳罗湖税务
标题: 咨询热点 | 12366每日咨询热点TOP3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1MTI3NDMxMg==&mid=2247508497&idx=2&sn=5c4ff0df54d8469c51d569d3522291ab&chksm=e9f79736de801e20cb519dbcbbc0932dc078b2a5854e38e1643f61eeff54a9760e7ae067b9d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6-15
二维码: -
01
Q
机动车经销企业开具机动车发票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A
机动车授权经销企业和其他机动车贸易商销售机动车开具发票时,直接录入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或者扫描合格证二维码,读取增值税发票系统中已购进机动车的车辆电子信息并开具发票。

若读取不到已购进机动车的车辆电子信息,将无法正常开具发票。

02
Q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有误或者发生销售退回情形,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有何规定?
A
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当收回消费者所持有的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如消费者已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的,不需退回报税联;如消费者已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不需退回注册登记联;如消费者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已抵扣增值税的不需退回抵扣联。

1:5月31日,张先生在某汽车4S店购买一台新车,取得4S店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将张先生的身份证号码录入错误,如果在缴纳车辆购置税前发现发票开具错误,张先生应将其所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全部联次退回4S店,4S店应按原蓝字发票信息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如果张先生已缴纳车辆购置税,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时发现开票有误,应将其所持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注册登记联退回4S店,4S店应先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2: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车辆,在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前发现发票开具错误,但该纳税人已抵扣增值税的,在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将其所持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报税联、注册登记联退还给4S店。4S店先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03
Q
《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实施后,对制造日期为2021年5月1日之前的机动车,如果没有取得车辆信息,还能销售吗?如何开具发票?
A
《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1年5月1日起试行。
对于企业所销售机动车制造日期在2021年5月1日之前的,销售方可按《办法》实施前的规定开具机动车发票。例如,2021年6月1日销售2021年4月生产的机动车,按照《办法》实施前的规定开具机动车发票。

  来源:深圳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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