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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课堂】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12366热点问题小讲堂第5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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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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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16 00: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唐山税务
标题: 【税务课堂】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12366热点问题小讲堂第51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TEzMjk5Mw==&mid=2649112428&idx=3&sn=ece8ea38ab74a51639821194f179fe6e&chksm=8333d8c2b44451d480d1dbbf744a4b1659220e04e57ece73990a89be3491e87a2a2c2e40ce7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6-15
二维码: -

尊敬的纳税人朋友,大家好,欢迎您收看本期的12366热点问题小讲堂,个税改革惠万家,汇算清缴事关你我他。
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确定为综合所得,采用按月或按次预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征收管理办法。今天就和大家共同学习综合所得在预扣预缴环节和汇算清缴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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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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