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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并申报表 一表报多税 |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这些要点请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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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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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13 05:4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武汉税务
标题: 简并申报表 一表报多税 |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这些要点请留意→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ODMyMjI1MA==&mid=2247558124&idx=2&sn=6484b95c825847a4b141d172743f1da6&chksm=97efe7c9a0986edfc9ba439c95edb87f01f73829bb1997b54bf3c379585aa0ce5b2ec2c7671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6-12
二维码: -

6月1日起
财产和行为税施行合并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讲堂”正在开奖!
本期税务君选取了网友最关心的几个问题
一起来学习吧!




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纳税期限不一致,是否能进行合并申报?
有纳税人咨询,各税种纳税期限不同,有的按次,有的按月,有的按季,能同时申报吗?
  
  答案是肯定的,不同纳税期限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
  
  首先,按期申报但纳税期限不同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例如,某企业按季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月汇总缴纳印花税,则在7月征期内,该企业可以合并申报2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和6月份印花税。
  
  其次,按期申报与按次申报的税种,也可以合并申报。例如,某企业按季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6月20日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则在7月纳税申报期内,该企业可以合并申报2季度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6月20日的耕地占用税。需要注意的是,按次申报的税种要符合税法关于纳税期限的规定,本例中,耕地占用税的申报应符合税法30日纳税期限的规定。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后,各税种是否必须一次性申报完毕?
有纳税人担心,合并申报后,如果漏报了税种怎么办,是不是要作废申报?这点,大家可以放心。
  
  合并申报不强制要求一次性申报当期全部税种,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一次性分别申报各税种。

   例如,某企业7月应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和资源税等4个税种,7月5日申报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这3个税种,遗漏了资源税,那么,该企业可以在纳税期限结束前单独申报资源税,不用更正或作废此前的申报。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后,老申报表是否还可以继续使用?
通过《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可以同时申报多个税种,有纳税人问,我只申报缴纳一个税种,还要用老申报表吗?
  
  这点在设计新申报表时进行了充分考虑。纳税人可以通过新申报表申报一个或多个税种,大家不必担心单税种无法申报的问题。同时,新申报表是对原有表单和数据项的全面整合,减少了表单数量和数据项,因此,6月1日后,10税种原有的申报表将停止使用。
—完—
编辑设计:武汉税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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