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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微课堂(二十八)|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报告填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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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1-6-12 02: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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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深圳税务第三分局
标题:
海洋微课堂(二十八)|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报告填报操作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zNzI2MzcwNg==&mid=2650416744&idx=1&sn=43cc86b19daffd6100f4f0e22a830de0&chksm=f0c5c85dc7b2414bc082253fca00dba836e3cefe708e0e380770e3887a0568951ebac0309fa0#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6-11
二维码:
-
2021年6月8日15:00,第三税务分局人气讲师刘燕衡围绕“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报告”开展了纳税人学堂的专题培训,就纳税人关心的电子税务局相应模块操作进行详细步骤演示,旨在为纳税人网上申报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报告提供帮助。
一、应用场景
1.申请条件
居民企业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包括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二级分支机构)应填报《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将总机构、所有上级分支机构及下属分支机构信息报送至各自所在地税务机关备案。
即当企业的总分支机构信息发生变化时,就需要办理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及时维护总分支机构信息。
2.
相关政策
(1)《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 年第57 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 年第6 号修改)
(2)《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 年第12 号)
3.
办理时限
(1)总机构纳税人
新设立分支机构
,应在其分支机构设立的
所属季度结束前
办理。
(2)
新设立的分支机构
纳税人(含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在设立
所属季度结束前
办理。
(3)总、分支机构备案信息(《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涉及信息维护内容调整的,应在
变更后30日内(且变更所属季度结束前)
办理。
(4)总机构纳税人下属
分支机构注销
的,应在分支机构
注销税务登记后15日内(且分支机构注销所属季度结束前)
办理
二、表单介绍
?
必备材料为备案表,其余为条件报送资料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表样
《信息备案表》分为三个区域:
表头区域
,填写备案主体的信息,就是您需要给哪个企业维护总分机构,我们用代码A企业表示;
中间部分
是“上级机构信息”,填写A企业的上一级机构信息;
最下方部分
是“分支机构信息”,填写A企业的所有下一级机构信息。在维护总分支机构信息时,很重要的一点是要
时刻牢记目前的操作主体是哪个企业
。因为流程比较复杂,很容易做着做着就搞不清楚当前是在给哪个主体维护信息。
关键内容
(1)
总分机构类型:
分为非总分机构、总机构、分总机构、分支机构、总机构项目部、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
分总与分支的区别就是分总是“上有老下有小”,分支机构没有下一级。
(2)
跨地区转移类型:
分为以下五项
(3)
分支机构层级:
分支机构适用,分为“2级”、“2级以下”。根据企业内部层级设置填报。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对二级分支机构的判别做出规定。
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4)
就地缴纳标识:
分为“是”、“否”。
总机构必须选择“是”
。“2级”分支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
的二级分支机构,需要就地缴纳税款的选择“是”,其他选择“否”。
“2级以下”分支机构统一选择“否”。
(5)
不就地缴纳原因
:当分支机构层级选择“2级”,就地缴纳标识为“否”时,需根据情况选择。
这里的政策依据是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五条
(6)
有效期:
①
新增分支机构、变更分支机构
就地缴纳标识应将目前登记的总机构信息的有效期止录入为分支机构发生上述变化的所属季度的上个季末。
例如5月份新增分支机构,则将总机构信息的有效期止录入为3月31日。同时新增一条总机构信息,有效期起与终止日期衔接。并在此条新增总机构信息的下一级机构信息中录入新增的分支机构,或者修改已有分支机构就地缴纳标识。
注:
新增分支机构属于当年新设立的分支机构,
当年不就地缴纳,需从下一年度开始就地缴纳的
,在完成上述处理后,直接再新增一条总机构信息,有效期从下一年度开始,将新增分支机构
就地缴纳标识改为是
。
举个例子:总机构原有一条有效期2018-01-01至9999-12-31的信息,2019年5月新增一家二级分支机构,该二级分支机构当年不就地缴纳,需从下一年度开始就地缴纳,则先将目前的总机构信息的有效期止从9999-12-31改为2019-03-31,然后登记一条有效期为2019-04-01至2019-12-31的信息,此信息中该分支机构为当年新设立不就地缴纳的分支机构;最后再登记一条有效期为2020-01-01至9999-12-31的信息,此信息中该分支机构为就地缴纳分支机构。
②注销分支机构
当属于注销分支机构的情况,应将目前登记的总机构信息有效期止录入为分支机构注销
所属季度的上个季末
。
例如5月份注销分支机构,则将总机构信息的有效期止录入为3月31日。同时新增一条总机构信息,有效期起与终止日期衔接。
③变更分支机构其他信息
变更分支机构名称、识别号、地址等,无需变更就地缴纳标识的,可
直接
在该分支机构信息中进行修改。
三、操作说明
1.变更税务登记
(1)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变更税务登记】。
(2)弹出办税指引,点击继续办理。纳税人基本信息处显示的是目前正在维护的主体信息。在申请表界面点击“增加”。
(3)变更项目分别选择“分支机构”和“总机构”。
(4)点击“机构信息”界面,分别维护总机构信息和分支机构信息。点击“新增”,可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查询录入分支机构信息(仅限在深圳市登记注册的纳税人)。
(5)填写完整后点击“下一步”,选择全流程无纸化,点击“下一步”。
(6)上传附报资料,点击“下一步”。
(7)预览后提交。
(8)提交成功,等待处理结果。
2.总分机构信息备案
(1)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
(2)进入功能,可以看到企业的历史备案信息。
(3)点击“修改”,弹出修改“备案有效期止”日期。
(4)点击“新增”,进入界面,分为备案总体信息和上下级机构信息两个页面。先看备案总体信息,填写A企业的信息。
(5)再看上下级机构信息界面,分为上一级机构信息和下一级机构信息。
(6)下一级机构信息可以增加、修改和删除。点击显示待汇总分支机构可以直接录入已经完成变更税务登记维护、但未做分支机构信息维护的分支机构。
(7)点击显示待汇总分支机构,选择要维护的分支机构。
?要注意,选择这种方式添加了分支机构后,一定要把相应的
信息录入完整
。以下几个项目为
必录项:
(8)也可以点击增加新增分支机构。
(9)注意,添加分支机构一定要把相应的信息录入完整。
向右滑动查看图片
(10)若新增了一户分支机构但未在变更税务登记模块进行维护,系统会进行阻断。
(11)点击修改按钮可以修改当前已经维护好的分支机构信息。
(12)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上传附报资料。
(13) 点击“下一步” ,预览后提交,提交成功
即时办结
。
本期讲师:刘燕衡
编辑:白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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