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集成创新行动方案(2020-2022年)》,进一步厘清重大制度集成创新任务,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制定以下重点任务清单。 一、党政机关的设置、职能权限、管理方式等制度集成创新 1.推进大部门制改革。 责任领导:彭金辉 牵头单位:省委编办 参加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省委政法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等相关部门,各有关市县、各有关重点园区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二、法治化领域制度集成创新 责任领导:刘星泰 牵头单位:省高院、省委政法委 参加单位: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3.拓展和开放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领域。 责任领导:毛超峰 牵头单位:省司法厅 参加单位:省高院、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4.建立健全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和国际商事纠纷案件集中审判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诉讼有效衔接机制。 责任领导:刘星泰 牵头单位:省委政法委、省高院 参加单位:省司法厅、省贸促会、海南国际仲裁院、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5.建设全岛同城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责任领导:毛超峰 牵头单位:省司法厅 参加单位: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前 6.推进海事审判“三合一”改革。 责任领导:刘星泰 牵头单位:省委政法委、海口海事法院 参加单位:省高院、省检察院、海南海警局、省司法厅 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三、贸易自由便利制度集成创新 7.实施进出口商品管制负面清单管理。 责任领导:沈丹阳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参加单位:海口海关、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税务局、省林业局等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8.高标准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责任领导:沈丹阳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口岸办) 参加单位:海口海关、省公安厅、海南海事局、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省大数据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洋浦管委会等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3月底前 9.建立“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口岸监管新模式。 责任领导:沈丹阳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口岸办)、海口海关 参加单位:洋浦管委会、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海南海事局、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管理局、省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10.推动各类贸易融合发展,建设区域性离岸新型国际贸易中心。 责任领导:沈丹阳 牵头单位:省金融监管局、人行海口中心支行、洋浦管委会 参加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税务局、省大数据管理局、海南海事局、海南国际经发局、海南银保监局、海南证监局、海口海关、海南国际仲裁院,海口市、三亚市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四、精简行政许可、深化“极简审批”的制度集成创新 11.全岛实施“极简审批”制度改革。 责任领导:冯忠华 牵头单位:省政务服务中心 参加单位: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省市场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五、投资自由便利制度集成创新 12.建立以过程监管为重点的投资便利制度。 责任领导:毛超峰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参加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人行海口中心支行、省金融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13.高标准建设国际投资“单一窗口”。 责任领导:沈丹阳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金融监管局、人行海口中心支行、省大数据管理局、省政务服务中心、海南国际经济发展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等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14.开展境外投资便利化综合试点,实施对外投资告知备案制。 责任领导:毛超峰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参加单位:省商务厅、人行海口中心支行(国家外汇局海南省分局)、洋浦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六、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集成创新 15.在具有强制性标准的领域试点“无条件准入、登记式备案、免审批准营、信用制监管”的合格假定监管模式。 责任领导:毛超峰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参加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部门,各重点园区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16.创设“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体验官”。 责任领导:毛超峰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服务中心 参加单位: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17.创新设立一体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设综合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责任领导:刘星泰 牵头单位:省高院、省知识产权局 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金融监管局,海口市、三亚市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七、资金自由便利流动的制度集成创新 18.分阶段开放资本项目,建立自由贸易港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开展QFLP和QDLP试点,建立健全新的跨境融资管理体制。 责任领导:沈丹阳 牵头单位:人行海口中心支行、省金融监管局 参加单位:海南银保监局、海南证监局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19.围绕海南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中的重点产业,创新发展贸易金融、消费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涉海金融等。 责任领导:沈丹阳 牵头单位:省金融监管局、人行海口中心支行 参加单位:海南银保监局、海南证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20.实施银行真实性审核从事前审查转为事后核查。 责任领导:沈丹阳 牵头单位:人行海口中心支行 参加单位:海南银保监局、省金融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21.探索开展金融综合监管试点。 责任领导:沈丹阳 牵头单位:省金融监管局、人行海口中心支行 参加单位:省委编办、海南银保监局、海南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22.建立新的外债管理体制,试点合并交易环节外债管理框架,完善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 责任领导:毛超峰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参加单位:人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银保监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八、人员进出自由便利的制度集成创新 23.建设人才服务管理“单一窗口”。 责任领导:彭金辉 牵头单位:省委人才发展局 参加单位:省委编办、省公安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政务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税务局、省大数据管理局、海口出入境边检总站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前 24.建立市场导向的人才引进和认定机制。 责任领导:彭金辉 牵头单位:省委人才发展局 参加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 完成时限:2021年3月底前 25.建立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责任领导:王路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参加单位:省委人才发展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26.建立外国人工作居留许可一体化管理模式。 责任领导:毛超峰、王路 牵头单位:省公安厅、省科技厅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九、运输来往自由便利的制度集成创新 27.创新海南保税航油管理体制,形成多元化主体充分竞争的航油供销体系,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航油价格体系。 责任领导:王路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 参加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海口海关、省发展改革委、民航海南安全监督管理局、民航三亚安全监督管理局、省委军民融合办、海口市、三亚市、琼海市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领导:王路 牵头单位:海南海事局、省交通运输厅、洋浦管委会 参加单位:省财政厅、省委编办、省商务厅(口岸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海口海关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29.实施中央和海南垂直双管的民航行业管理和军民联合空域管制体制机制。 责任领导:毛超峰、王路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委军民融合办 参加单位:民航海南安全监督管理局、民航三亚安全监督管理局、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民航海南空管分局、民航三亚空管站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十、数据安全有序流动的制度集成创新 30.创新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等相关制度。 责任领导:肖莺子 牵头单位:省委网信办 参加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商务厅、海南银保监局、人行海口中心支行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十一、重点园区制度集成创新 31.以十一个重点园区为试点,对标国际先进经验,在产业导入、项目落地、人才服务、管理体制等方面,各园区探索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的标准化、全链条服务体系。 责任领导:毛超峰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 参加单位:各重点园区、各有关市县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32.建立重点园区项目联评联审机制,实现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各类许可一次性办理。 责任领导:毛超峰 牵头单位:博鳌乐城先行区管理局 参加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药品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33.实施跨境服务贸易(出口)便利化制度。 责任领导:沈丹阳 牵头单位:洋浦管委会、省商务厅 参加单位:人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口海关、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34.建设洋浦港保税油供应中心,创新保税油加注资质管理和综合监管。 责任领导:沈丹阳 牵头单位:洋浦管委会 参加单位:省商务厅、海口海关、海南海事局、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35.建立特许进口药械综合监管体系。 责任领导:毛超峰 牵头单位:博鳌乐城先行区管理局 参加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药品监管局、海口海关、省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 36.创新跨境医疗保险综合服务机制。 责任领导:毛超峰 牵头单位:博鳌乐城先行区管理局 参加单位:省医疗保障局、海南银保监局、人行海口中心支行、省卫生健康委、省药品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十二、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强化用海用地等要素保障的制度集成创新 37.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健全统一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体系,推进国土空间用途审批改革。 责任领导:冯忠华 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38.实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责任领导:冯忠华 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十三、社会治理领域制度集成创新 39.深化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 责任领导:刘星泰 牵头单位:省委政法委 参加单位:社管平台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40.稳步推进市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责任领导:彭金辉 牵头单位:省委编办、省司法厅 参加单位:省委政法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41.高标准建设海南“码上办事”平台。 责任领导:冯忠华 牵头单位:省大数据管理局、省政务服务中心 参加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海口海关、省社保中心、省医疗保障局、省金融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42.推行中介服务网上交易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和信用管理。 责任领导:苻彩香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大数据管理局 参加单位: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省委编办、省委组织部、省市场监管局、省金融监管局、省公安厅、省税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43.创新医生医疗责任互助保险机制,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健康建设体系。 责任领导:王路 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海南银保监局 参加单位:省医疗保障局、省药品监管局、省民政厅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44.推动理工农医类国际教育创新岛建设的制度集成创新。 责任领导:王路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参加单位:省委外办、省委人才发展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45.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自由贸易港住房保障体系。 责任领导:冯忠华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责任领导:苻彩香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参加单位:省委编办、省测绘局、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管理局、省档案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十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制度集成创新 47.创新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 责任领导:冯忠华 牵头单位:省林业局、省生态环境厅 参加单位: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48.健全环境信用评价机制,提升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 责任领导:毛超峰 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参加单位:省公安厅、省科技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大数据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水务厅、海口海关、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十五、财税体制改革的制度集成创新 49.推进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责任领导:毛超峰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委编办 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50.分步骤推进简化税制改革。 责任领导:毛超峰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海口海关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十六、国有企业改革制度集成创新 51.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实施分类监管和精准监管。 责任领导:刘平治 牵头单位:省国资委 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52.健全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机构,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 责任领导:刘平治 牵头单位:省国资委 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委编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十七、督查、考核、评估、容错纠错等抓落实的制度集成创新 53.创新督查检查、考核评价机制。 责任领导:孙大海 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参加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省纪委监委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责任领导:彭金辉 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 参加单位:省纪委监委、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55.完善全省综合绩效管理机制。 责任领导:彭金辉 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 参加单位:省纪委监委、省委办公厅、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统计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十八、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的制度集成创新 56.打造实时、精准、无感的反走私联防联控机制。 责任领导:毛超峰、刘星泰 牵头单位:省公安厅(省打私办)、省委政法委 参加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海南海事局、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管理局、海口海关、省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领导:肖莺子 牵头单位:省委网信办 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58.建立健全进出岛资金流动监测体系,建立本外币一体化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宏观审慎评估和联系协调风险监控机制。 责任领导:沈丹阳 牵头单位:人行海口中心支行(国家外汇局海南省分局) 参加单位:省金融监管局、海南银保监局、海南证监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59.建设国际互联网数据交互试点专用网络及风险防控平台。 责任领导:沈丹阳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参加单位:省委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省大数据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60.构建具有自由贸易港特色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责任领导:王路 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参加单位:省药品监管局、省应急管理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大数据管理局、海口海关、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省林业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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