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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后,老申报表是否还可以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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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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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11 06: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江苏税务
标题: 【辅导】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后,老申报表是否还可以继续使用?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TY2NjgzNg==&mid=2652191789&idx=2&sn=d87418b121c23b5ed8e028661f9645ec&chksm=bd539bd68a2412c024223b55fb4f9c792575149b11f191f495ba0d5b9179a9b46952d4d5e62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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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
  为进一步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决定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后,老申报表是否还可以继续使用?
通过《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可以同时申报多个税种,有纳税人问,我只申报缴纳一个税种,还要用老申报表吗?
  
  这点在设计新申报表时进行了充分考虑。纳税人可以通过新申报表申报一个或多个税种,大家不必担心单税种无法申报的问题。同时,新申报表是对原有表单和数据项的全面整合,减少了表单数量和数据项,因此,6月1日后,10税种原有的申报表将停止使用。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江苏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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